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美國應考慮視孟晚舟案為民事案件
繼19名加拿大前政要聯名要求特魯多釋放孟晚舟後,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也對孟晚舟案發表了觀點。當地時間7月12日,加拿大“環球新聞”網站報導,澳前總理陸克文在接受采訪時稱,如果想要打破現狀,美方應考慮把孟晚舟案當成民事案件來處理,而非刑事案件。
“行動取決於美國司法當局。如果美國繼續將此案視作刑事案件,那麼引渡程序必將繼續糾纏下去。”陸克文說,“明智的做法可能在於美國人把此事視作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我相信美國過去應該做過類似的事。”
他認為,如果案件作為民事問題解決,最終或將以一筆巨額罰款收場。
然而陸克文這一觀點還是建立在他並不准確的認識上。他堅持認為中國逮捕並起訴加拿大人康明凱和邁克爾是對孟晚舟案的“報復”,美方的“讓步”將成為加方“換回”這兩人的籌碼,在美國面前加拿大已“盡其所能”。
關於這兩名加拿大人被捕一事,外交部其實早已於6月給出明確解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指出,有關加拿大公民因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被中國主管部門依法逮捕和起訴,根本不存在所謂任意拘留。趙立堅強調,孟晚舟事件與有關加拿大公民個案性質完全不同。
陸克文在採訪中還表示,他認為加拿大不過是夾在中美兩國之間的“一塊肉”,既然加拿大政府堅持要“遵守引渡條約的義務”,那事件的決定權自然就會由特朗普政府和美國司法部掌握。
香港國安法通過並實施後,澳大利亞外交部於7月7日更新中國內地的旅遊提示,妄稱澳公民前往中國內地將面臨“任意拘留”風險,主持人詢問陸克文對此的看法。但陸克文只表示,雖然一些國家提出了類似“擔憂”,在討論這個問題,但他已經卸任所以不知道任何詳細情況,沒有正面回答。
但事情真的就如陸克文所說那樣,是美國司法部決定結果而加方已“盡到全力”嗎?此前,加拿大刑事辯護律師、引渡法權威專家加里·波特丁在接受觀察者網採訪時,曾明確指出,加拿大司法部從事件之初就可以乾預此案。
波特丁引述加拿大《引渡法》第23章第3條指出,司法部長可以基於政治權宜在任何時刻取消引渡程序,屆時當事人將被立即釋放,完全不受法庭判決結果影響。他表示,過去兩年他多次撰文提到該條法律,呼籲加拿大政府承擔起法律賦予的權利,但政客們可能是意識到尷尬的後果,或是受到美國的壓力,始終不願承認他們擁有的這一權利。
當地時間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對孟晚舟案做出了第一個裁決,認定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將繼續審理引渡案,孟晚舟未能獲釋。6月23日,案件再次開庭,商定了後續審理安排,孟晚舟或將於8月再次出庭,相關日程已排到2021年4月。
5月29日,我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明確指出,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美方的目的是為了打壓中國高技術企業和華為公司,而加拿大則扮演了美方幫兇的角色。6月24日,趙立堅再次強調,我們再次敦促加方切實尊重法治精神,認真對待中方的嚴正立場和關切,停止政治操弄,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讓她平安回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