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分鐘就能看完一部劇我為什麼還要去看全片?
“圖解電影”的誕生有其歷史意義,但在新的時代下面臨侵權風險。經歷過3G、4G 初期的人可能還記得“圖解電影”這個App,在流量慢且貴的年代,它用截圖+文字的方式介紹電影,滿足了快節奏下很多人的“觀影”需要,不過最近聽說它卻是在法律新聞裡。
7 月7 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了一起關於《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二審維持原判,認定“圖解電影”對優酷構成侵權。此案也是全國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製作成網絡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
慢流量、快節奏
“圖解電影”的誕生有其歷史意義,它滿足了當時一部分人的娛樂需求,可以用較少流量快速“看完”一部電影的大概劇情。尤其是對學生群體來說,網絡環境不佳,看電影沒有那麼多機會,於是不需要聽聲音、非沉浸式的圖解電影就成了最“安全”的選擇。
這種形式最早在貼吧、論壇就出現過,創作者大多是出於興趣進行分享,圖解電影則提供了一個平台把讀者、創作者聚集了起來。他們針對創作者推出了創作工具,方便上傳截圖、配文排版,針對讀者有緩存、評論等功能,後來還做了彈幕、有聲解說。
當然隨著4G 的普及,流量速度飛升、資費下降,圖解電影逐漸被另一種形式取代了,就是“幾分鐘帶你看完XX 電影”的短視頻。這時候內容分發形式變得豐富,信息交換越來越快節奏,影視自媒體看中了其中的機會,總結電影劇情不再是“為愛發電”,而是成了一個流量生意。
最知名的視頻作者比如“谷阿莫”,以毒舌吐槽的方式快速介紹電影劇情,一度聲名鵲起。喜歡的人覺得他的解說直接有趣,能夠對劇情缺點進行不遺餘力的吐槽。反對的聲音也有,認為他的解說破壞了電影作品的完整性,有時候為了吸引眼球會惡意吐槽,對電影票房造成衝擊。後來谷阿莫還捲入了版權紛爭。
影視作品的引用是有界限的
是的,對於影視作品的剪輯引用是有界限的。合理使用不會侵權,一些個人粉絲向的混剪、截圖,影視自媒體的影評解析,官方甚至還會鼓勵,這其實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宣傳。一些影視劇在首播時可能不溫不火,但後續的二次創作極有可能產生反向推動作用。版權方反對的,其實只是惡意向的批評,以及正處宣發期的分流行為。
文章開頭說的圖解電影侵權一案,其實涉及的兩個網劇都是當時平台方主推的熱門IP。根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的聲明,判斷是否侵權主要看3 個要點:是否使用了涉案劇集中“具有獨創性表達的內容”,是否“能反映劇集的完整內容”,以及是否“向公眾提供”。
圖片來源: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圖解電影的形式和解析類不一樣,打的旗號就是“十分鐘讀懂一部電影”,涉案圖集用了原劇集的畫面,且官方有明確分類、推薦等導向行為,“網友上傳”的理由並不管用。而且根據我個人的記憶,早期圖解電影上面很多圖集都是“小編介紹”,明顯是官方行為。
最近還有一個類似的侵權案件,是用戶在嗶哩嗶哩上傳了《我不是藥神》的完整音頻,判定結果是嗶哩嗶哩構成了“幫助侵權”的行為。本案明顯符合剛才說的前兩個要點,完整音頻當然是“能反映完整劇集”的“獨創性內容”,而平台提供的分類和編輯工具,讓該內容以“【1080P】我不是藥神影視原聲”的標題發布,正處於正版內容未正式網絡公映前,並且從結果上排到了搜索的第一位,分流是肯定存在的。
對於視頻平台來說是流量生意
站在視頻平台的角度來說,其實這背後都是流量生意。國內的優愛騰三大主流視頻平台走過了版權紛爭,最近開始投入大量成本推出自製劇、自製綜藝,而視頻創作的黃金年代也來了,最具潛力的UGC 視頻平台嗶哩嗶哩成為不少網絡熱梗的發源地,然而這些二創內容的原劇集版權有的甚至是來自競爭平台。
優愛騰的某個網絡劇火了,主演紛紛來入駐B 站,這已經成為一個違和又真實存在的慣例。視頻平台自然不願意這樣,實際上他們這幾年也在不斷做著努力,搭建社區,引導二次創作。騰訊視頻裡有doki 提供打call 平台,也能分發二次創作。愛奇藝有泡泡社區,“隨刻”是效仿YouTube 的UGC 平台,入駐了不少影視自媒體,銜接愛奇藝自製劇、自製綜藝的內容。
為什麼說是流量生意呢?因為平台其實並不怎麼關心作品的完整性,官方會在自製綜藝中推出單人直拍(之前都是粉絲在做),在自製劇中提供單人cut,你不想花太多時間看,還能看精華版、用倍速播放。視頻平台既做平台又做版權方,但視角和側重點是不一樣的。總之你來我平台看、來我平台創作,大家就都是朋友。
形式沒錯,關鍵看怎麼用
圖解電影、幾分鐘看完XX 電影的形式有錯嗎?從我身邊的人,以及在@ 極客之選微博上的調研來看,大家或多或少都會去看這類的內容,它有時候能讓我提前知道一個爛片,避免踩雷,有時候能讓我發現一個冷門但好看的電影作品。
對於新的影視續集來說,“用幾分鐘回顧前部作品”也是宣傳新劇的一種方式,這些內容已經成為影視二創的一個組成部分。不管是“為愛發電”還是為了流量,類似圖解電影的平台還有,微信公眾號裡在做圖解電影的自媒體也不少。
“圖解電影”、“我不是藥神”兩個案件,涉及的都是熱門劇。正如前面所說,關鍵看是否為惡意向的批評,以及是否存在分流行為,放大來看只是視頻平台流量之爭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