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
深交所今晚發佈公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深交所決定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暫停上市。
7月1日暴風集團對外發佈公告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對公司股票實施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由於尚未聘請到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無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已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18年11月)第13.1.1 條第(七)項“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