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00875元被列為被執行人阿里回應:不擔責系食品公司之間糾紛
@天眼查數據顯示,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立案日期為2020年7月3日,執行法院為珠海市香州區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500875,案號為(2020)粵0402執5344號。
對此,阿里方面進行了回應:所涉案件系食品公司之間的商標權糾紛,案涉商品在1688平台發布。爭議發生後,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經核查,已將涉及侵權的商家商品鏈接做了刪除處理,並在一審過程中向法院提供了刪除記錄。
而在賠償責任方面,珠海中院二審判決被告珠海某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某食品商行共同賠償原告50萬元。此案中,阿里既不承擔賠償責任,也無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綜上,此案件及1688刪除侵權鏈接的法定義務早已經處理完畢。
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9月,註冊資本約107.3億美元,法定代表人為戴珊,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開發、銷售計算機網絡應用軟件;設計、製作、加工計算機網絡產品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和諮詢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