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可免費2小時深圳公佈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具體細節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發布《關於落實新能源汽車路邊停車優惠政策的通告》。《通告》稱,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為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落實新能源汽車路邊停車優惠政策,在全市路內停車位,符合準停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每日免首2小時臨時停車費,
或者每日首次停車時間1小時以內(包括1小時)的,第二次停車免1小時臨時停車費,此優惠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新能源汽車用戶可通過“宜停車”APP、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生活號等方式綁定新能源汽車號牌,每次路邊停車均需啟動停車繳費操作,方可享受路邊停車相應優惠。
若不按規定啟動停車繳費操作,將違反《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而受到違規停車處罰。
據了解,6月10日,深圳政府印發了《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主要是放寬新能源車指標申請條件、擴大新能源車增購範圍以及加大推新能源車的推廣補貼力度。該措施自2020年6月7日起執行,到2020年12月31日截止,具體如下:
一、放寬個人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
允許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請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所需指標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車指標中落實。暫停實施非深戶籍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及外國人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限制。
二、擴大個人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
對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1個有效的深圳小汽車指標的個人消費者,將其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擴大為純電動小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小汽車。
三、對個人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
對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所新購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註冊登記企業。
四、對個人置換更新新能源小汽車實施財政補貼
對將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小汽車)舊車置換更新為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財政補貼,其中置換更新為純電動高級型或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置換更新為純電動經濟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所置換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註冊登記企業。
五、加大新能源汽車停車優惠力度
在全市路內停車位,新能源汽車每日免首2小時臨時停車費,或者每日首次停車時間1小時以內(包括1小時)的,第二次停車免1小時臨時停車費。
六、其他
本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屆滿後,上述政策措施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