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乾媽的1600萬騰訊為啥一句話就能凍結?終於明白了
騰訊-老乾媽之爭最近鬧得沸沸揚揚,除了兩家孰是孰非,其中非常引人關注和爭議的一點就是:騰訊此前提起訴訟的時候,對老乾媽申請了高達1600多萬元的財產保全,而法院經審查後,裁定准許。不是每個人都精通法律,而即便是法律人士對此也有不同說法,所以這也引發了普遍疑惑和憂慮:案件剛剛起訴到法院,還沒有開庭審理,名下的大額財產就能直接被凍結嗎?“南山必勝客”的威力這麼大?
字節跳動副總裁李亮也公開提出質疑:“基礎事實都沒有調查清楚,就可以直接啟用公檢法手段,竟然還成功凍結了對方1600萬元!說明這家公司已經形成了用公檢法打擊一切不利於它的日常思維,而且簡化到連調查都懶的去調查了。”
雖然騰訊公關總監張軍回應稱,只要保全有理由、保證金足夠,一般都是可以保全的。如果事後證明保全理由不合理,對被保全方造成損失,就直接從保證金中賠償。
而李亮認為:“訴訟保全這個規定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有人濫用。騰訊向南山法院申請凍結老乾媽財產的做法,既缺少對法律的敬畏,也沒有搞清楚最基本的法律事實,在沒有必要性的情況下貿然凍結對方1600萬元的資產。如果老乾媽不是家大業大,經得住這樣的折騰?一個企業可能就因為你的’傻白甜’被毀了,賣個萌就算了事?一個案子只是冰山一角。騰訊濫用影響力是有慣性而廣泛的,吃了假辣椒醬的企鵝不小心也洩露了很多信息。”
對此,有媒體採訪了北京市丰台區法院高原法官。他解釋說,由於民事審判存在法定的訴訟程序和訴訟成本,同時,為了應對現實存在的“執行難”問題,保證民事權利的實現,法律便設立了財產保全制度,能夠固定惡意拖欠甚至不履行義務者的財產,保證最終執行的效果。
高原表示:“不光是案件審理中可以申請保全,甚至在還沒起訴之前,也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請保全。”
據介紹,在緊急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來不及提起訴訟,可以先申請訴前保全,並在保全之後30日內起訴。若超期沒有起訴的,訴前保全解除。
“也正因為法院只需要對財產保全進行形式審查,因此被保全人就成了最後一個知道這件事的人。”
高原認為,騰訊與老乾媽的糾紛中,老乾媽在事先便並不清楚財產保全裁定的情況。“如果在保全裁定之前還需要先通知被保全人,進行實質審理,雙方舉證質證、激烈辯論,這就很難稱之為財產保全了,而是法院裁判後的’強制執行’。”
當然,法律也充分考慮到了財產保全會導致被保全人財產的自由交易受阻,因此出於平衡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申請人需要預先提供一定比例的擔保,如果保全錯誤,申請人就需要針對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高原強調,在財產保全時,核心是處理好效率和公正的關係。為了防止惡意轉移財產,法院需要追求效率;為了防止錯誤保全甚至惡意保全,法院更要追求公正。這個平衡,便是通過擔保、反擔保制度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