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貨源的“問題口罩”引關注涉口罩詐騙案至少審結22起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2月2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已偵破的製售假劣口罩等防護物資案件達68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560餘名,查扣的偽劣口罩3100餘萬隻。澎湃新聞梳理髮現,疫情以來全國30餘省份執法機關公開通報的上百起假冒偽劣口罩案中,相當一部分提到了假口罩的售賣渠道——微信、朋友圈、微商。
此前,公安部食藥偵局在抓捕了一批在“朋友圈”賣假劣口罩的不法分子後,發文“緊急提醒”:藥店、京東、淘寶等基本都“無貨”,但朋友圈裡“貨”卻越來越多了,微信貨源的“問題口罩”值得注意。
澎湃新聞梳理疫情以來的59起已審結涉疫情刑案發現,22起為涉口罩詐騙案,其21起案件提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均為通過微信實施。
公安機關查處的朋友圈假口罩公安部食藥偵局微信公眾號圖
大量假口罩流向市場被查
澎湃新聞注意到,3100餘萬隻假口罩被查扣的背後,是全國各地警方的積極行動。如2月4日,長沙警方查辦了197萬隻假飄安牌口罩流入湖南市場案。
而在飄安牌口罩公司總部所在地河南長垣,當地警方繼2月4日逮捕7名製售假冒偽劣醫用口罩的人員後,2月27日再次宣布對另7名製售假冒偽劣醫用口罩人員依法逮捕。
公開資料顯示,河南長垣被稱為“中國醫療耗材之都”,擁有醫療器械企業79家,經營企業2000多家,是“戰疫”物資的重要補給地。
疫情期間,當地也加強了對造假行為的打擊。據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發布會的消息,截至2月20日,河南省共查獲假冒口罩222.44萬隻,罰沒441.5萬元,移送公安機關66起案件。
那麼,這些假口罩通過何種途徑,又賣給了誰呢?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案件中,自2020年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微信上,向周某某“進貨”5萬隻假冒“飄安”口罩。
1月30日,河南省長垣市公安局通報,網民舉報微信暱稱為“止於亭下”的網友,在一個300餘人的微信群內發布“飄安”一次性醫用口罩的圖片及視頻,並稱350元一箱的成本,賣到8500元。警方立即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採取行動,當晚即將違法行為人程某1、程某2抓獲,並當場查扣口罩生產機器7台、成品口罩3萬餘隻及部分原材料。
1月26日,漯河郾城市場監管局發布,盛源堂大藥房老闆洪某在“中原醫藥聯盟”微信群訂購了1500包口罩,價格為8元/包,並通過微信轉賬給供貨的微信群友,再以每包15元的價格將口罩銷售。執法機關查處時發現,已全部賣完,總貨值22500元。市場監管部門查明,該口罩存在“超前標註”等假冒特徵。
2月11日,平頂山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一則案例顯示,有人在沒有任何證照情況下,通過朋友圈宣傳,漲價300%銷售多種無合法來源憑證的口罩。
2月1日,新鄉市場監管局查處兩起案件,其中,一名網友通過微商購買到假口罩,總價24萬餘元,執法人員查獲假口罩15.5萬隻。
澎湃新聞根據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1月25日至2月26日的一個月裡,河南多地公安、市監部門及消協等通過微信公號通報相關案件、發布消費提醒,其中提及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微商售賣假口罩的案件有十多起,還有一起案件中,有人在電商網上售賣推廣假口罩。
1月31日,公安部食藥偵局通過微信公號發文“緊急提醒”:警方抓了一批“朋友圈”賣假劣口罩的不法分子。這些案件還呈現一個“怪現象”:藥店、京東、淘寶等基本都“無貨”,但朋友圈裡“貨”卻越來越多了。
公安機關正在辦案湖南公安廳圖
河南各地多次發布消費預警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一個月以來,除了上述公安部食藥偵局發布的消費提醒,河南各方面針對微商、朋友圈的消費風險多次提醒。
2月17日,河南省安陽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微信群,朋友圈買到假冒偽劣、“三無”口罩該怎麼投訴?怎麼辨別?》一文稱,“近期有網友向我們反映微信群、朋友圈有很多賣口罩的都說是現貨,價格貴還有起賣數量。盡量不要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提供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 QQ等社交平台購買醫用口罩等疫情防護物品。”
2月19日,河南省消協提醒:“微信等個人之間的交易,屬於私下交易,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護。消費者千萬不要輕信網絡、微信群及朋友圈的廣告,避免落入消費陷阱。”
2月21日,河南省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發佈網購消費警示,謹防“微商變危”。“目前,微信、朋友圈、QQ群購物等新型交易方式給一些消費者帶來了便利,但由於監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再加上朋友圈的買賣屬於私下交易,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較大隱患。”
三天后,河南省鄭州市消協提醒,“網購口罩等防護產品時,應選擇信用度較高的網絡交易平台進行交易,盡量避免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等個人交易行為,在購買前可以通過大眾媒體了解掌握口罩鑑別方法,避免上當受騙。”
公安部食藥偵局的微信買口罩提醒公安部食藥偵局微信公眾號截圖
已公佈審結22起涉口罩詐騙案
比賣假口罩性質更惡劣的,是以賣口罩為名實行詐騙。
2月12日,湖南省公安廳通報,截至2月18日,湖南全省公安機關查繳偽劣口罩達700餘萬隻。在其同時發布的四個典型案例中,兩個是犯罪嫌疑人在微信朋友圈詐稱有口罩賣,從而輕易騙得資金百餘萬元。
如,在長沙寧鄉警方偵破的涉疫電信詐騙案中,被害人喻某2月8日通過微信朋友圈得知有人可以出售大量醫用口罩和電子測溫計,於2月11日、12日分兩次支付對方102萬元。犯罪嫌疑人於2月16日歸案,並交代其一共騙取了12名受害人。
2月27日,澎湃新聞報導,深圳警方破獲的一起單值達到200餘萬元的口罩詐騙案中,受害人吳女士通過微信群,看到犯罪嫌疑人黃某稱有渠道購買口罩,遂向黃某轉賬310萬元,在發不出貨後,黃某退還108萬元,餘下200餘萬被黃某網絡賭博輸掉。
目前,全國各地司法機關正嚴厲從快從重打擊各種口罩詐騙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月7日,經過45分鐘的遠程視頻庭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全國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江蘇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宣判。利用微信、QQ等發布銷售口罩虛假信息詐騙的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月20日,湖南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被告人歐陽康平在抖音上謊稱有口罩出售,然後添加被害人微信施行詐騙。騙取被害人曹某某購買口罩、防護服等防護物品款項25筆,共計人民幣3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月23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審理的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中,被告人夏某夥同陳某某,通過微信添加了15名有意購買口罩者,詐騙9245元。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除此之外,海南、浙江、吉林、廣東、河南、山東、雲南、安徽、江西、廣西等地也披露了其首例涉疫情刑案,均為口罩詐騙案。
澎湃新聞梳理髮現,截至2月27日,全國各地法院已經審結的至少59起涉疫情案件中,22起為涉口罩詐騙案。這些防疫物資均為“口罩”。這22起案件中,21起中提到其詐騙的方式為通過添加微信好友、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