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論文論英雄”:專家呼籲加強科學共同體建設
分類評價改革穩步推進,過於倚重論文的傾向正在扭轉。2月23日,科技部印發《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直指科研評價體系,提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措施,破除論文“SCI至上”“唯論文”痼疾,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這一系列與評價制度改革有關的舉措,讓廣大科技工作者信心提振,備受鼓舞。同時,一些質疑聲音也在網絡上興起。
記者發現,備受爭議的為幾項具體措施,包括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發表不少於1/3的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等。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去除“唯論文”導向,使該政策落到實處?科技界學者紛紛建言獻策。
代表作制度不“代表”?
接受《中國科學報》採訪時,南京大學教授周志華介紹,他所在的南京大學計算機學科,近幾年在招聘、職稱評審等方面就已採用“代表性工作匯報”制度。
“SCI本身是一個文獻檢索系統,SCI論文並不代表高水平論文。計算機學科最重視的頂級會議論文通常不被SCI檢索。”他說。
針對《措施》中指出的“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俞立平認為該條例不具有普適性。
“超一流科學家採用代表作是可以的,但是對於其他95%甚至更高比例的一般科學家,代表作不能反映問題,還是需要量化。”俞立平告訴《中國科學報》,而且這與學科的類別息息相關。
他指出,對於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代表作不能很好地代表學者水平,對於發展緩慢的基礎學科來說更不適宜。
在雲南大學研究員翟大有看來,他所從事的古生物研究就屬於“發展緩慢”的學科。代表作制度或無法體現本來就不能發高水平期刊論文的很多基礎性工作價值。
“比如一些冷門的生物分類學研究,研究者需要做大量的野外採集、標本整理和製作、形態觀察和統計、圖件清繪。最後所發表的通常是一些’質量並不高’的研究論文——分類學的工作成果一般都發表在三、四區的期刊上。與那些熱門方向的研究者相比,在評議當中肯定處於劣勢。”他說。
“代表作制度非常好,各取所長也是大家普遍能接受的,可以避免低質量的成果重複累加給評審者造成困擾。”蘭州理工大學教授馬軍告訴《中國科學報》,代表作之間如何排位是關鍵問題。
“比如A選SCI論文作為代表作,B選發明專利作為代表作,C選專著作為代表作,D選科技成果鑑定為代表作,如果ABCD同時申請競爭經費或者人才項目,如何篩選他們的位次就有挑戰性。”他說。
另外,代表作制度應該體現週期性,不能靠一個代表作“通吃”。
“假如學者在《自然》發了一篇論文,此後10年甚至更長時間卻沒有任何基本的科研產出。這種情況下,該如何監督和激勵研究人員?”對此,馬軍提出了疑問。
同行評價看“人情”?
《措施》中提出的“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於1/3”,同樣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議論。
長期以來,在學術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成為高校、醫院等單位評職稱、晉升、評獎以及研究生畢業的主要甚至唯一條件。
在“以刊評文”的導向下,中國學術界每年向國外繳納論文版面費約20多億元。
在俞立平看來,這些是中國進行國際交流的“成本”。我國本土期刊想要發展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質量期刊,尤其是英文期刊尚需時日。
“政策現在開始執行,學者可能來不及發表中文論文。即使有中文論文可能質量也不夠,因為以前的優秀論文都發英文期刊了。”俞立平建議,政策要有1~2年的過渡期。
同時,國內科技期刊的“容量”也成為部分學者擔憂的問題。大連理工大學教授韓光潔向《中國科學報》反映,“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於1/3”的發表要求或會導致“僧多粥少”的情況出現。
他介紹,計算機學科核心期刊有《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等。期刊數量有限,每年刊發的文章數也有限,但是從事學科研究的人員數量高達幾十萬。“如果論文都轉向本土期刊,就會大大降低錄用率,導致競爭激烈。”
採訪中,不少專家指出,《措施》中提出的“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是他們最擔心的問題。反觀SCI論文自帶的定性評價功能,代表作的同行評價的操作是否公正尚未可知。
如何界定和篩選這些同行?官方指定的同行是否真正在本領域具有學術影響力?科學研究的分工越來越細,如何找到跨學科的交叉學科學者來擔當同行?同行的學術操守如何監督?採訪中,諸多專家接連拋出上述疑問。
“即使讓那些獲得了國字號頭銜的長江學者、傑青來當同行裁判也不能完全服眾。況且,這些國字號頭銜的人也沒有那麼多時間不斷參與種類繁多的學術評價。”馬軍說。
他建議,同行評價不能局限於國內專家範圍內的評價,相關部門可以考慮梳理國內各個領域的國際知名專家數據庫,對這些知名專家進行諮詢,以使同行評價國際化。
加強科學共同體建設
記者採訪發現,儘管具體實施方法仍待各高校和科研機構細化執行,但絕大多數學者對《措施》的出台持肯定態度。
翟大有表示,此次出台的“不唯SCI論文”提議尤其適合應用領域的科技工作者和醫生、工程師等。“我聽有的醫生說,他們評定職稱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SCI論文,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
關於《措施》裡涉及的其他方案,馬軍認為很多都體現了科研體系的進步。
“比如,對科研經費報銷付費出版成果的額度給出明確意見就非常好,這對國際上’掠奪性期刊’從中國低層次研究人員那裡獲取巨額外彙的打擊非常大。這對進一步規範指導國內期刊收費標準有很好的啟示。”他評價道。
“科技部出台這樣的文件對於扭轉’唯論文’的導向是有積極意義的。”清華大學中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蘇世民書院院長薛瀾告訴《中國科學報》,國家下了很大功夫出台了一些似乎更加合理的措施,但不同研究機構、不同研究領域由於其評價功能不同,完全可能有不同的評價標準,很難用一套“金科玉律”統一。
他表示,建立合理的科技評價體系,最核心的是要加強科學共同體建設,讓各個學科和各個科研機構根據本學科特點和本機構的需求,逐漸建立起比較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
其次是要盡可能降低各類評價的數量。
“目前評項目、評帽子、評學科太多太濫。為了保證公正,一個項目要安排七八個人來評,這樣真正同行的評審就被外行的評審完全稀釋了,而外行評審在不熟悉具體專業領域的情況下,只能數論文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