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核酸檢驗陰性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修訂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1日,國家衛健委網站刊發對第五版的解讀文章。其中在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中明確提出,核酸檢測結果陰性不能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需要排除可能產生假陰性的因素。
最新公佈的《方案》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科學研究,將總體方案中的主要傳播途徑論述修改為: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其他傳播途徑尚待明確。同時,還在總體方案中增加“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內容。以縣(區)為單位,劃分了低、中、高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根據疫情研判結果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響應級別;細化了重點場所、機構、人群防控措施,指導企業復工復產後,學校、托幼機構復課复園後,養老機構、殘障人員福利機構等特殊機構落實防控措施。
在總體方案中,明確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完善了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要求。具體來說,對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當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符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的相關標準要求後,可解除隔離和出院。無症狀感染者應當集中隔離14天,原則上連續兩次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後可解除隔離。
在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中,將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修訂為“從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症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無症狀感染者標本採樣前2天開始,未採取有效防護與其有近距離接觸(1 米內)的人員”。
在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則強調了提高核酸檢測陽性率的具體措施和要求,細化了標本採集和處理方法,增加了單靶標陽性病例的判定原則。其中明確提出“核酸檢測結果陰性不能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需要排除可能產生假陰性的因素,包括:樣本質量差,比如口咽等部位的呼吸道樣本;樣本收集的過早或過晚;沒有正確的保存、運輸和處理樣本;技術本身存在的原因,如病毒變異、PCR抑制等。”
在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和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中,細化了手消毒劑的可選擇種類,建議手、皮膚選擇有效的消毒劑如碘伏和過氧化氫消毒劑等手皮膚消毒劑或速乾手消毒劑擦拭消毒。
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