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
國家衛健委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科學研究,將總體方案中的主要傳播途徑論述修改為: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其他傳播途徑尚待明確。
在病例監測方案中,刪除了針對湖北省的病例定義,明確了對湖北省已報告的“臨床診斷病例”的訂正具體要求,細化了無症狀感染者的病例報告填報內容。
在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和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中,細化了糞便、污水消毒處理方法和手消毒劑可選擇的種類。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解讀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乙類法定傳染病甲類管理、精準施策分區分級防控要求,結合全國疫情形勢變化、研究進展和防控工作實際,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修訂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 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科學研究,將總體方案中的主要傳播途徑論述修改為: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其他傳播途徑尚待明確。
(二) 在總體方案中增加“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內容。以縣(區)為單位,劃分了低、中、高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根據疫情研判結果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響應級別。
(三) 在總體方案中,突出分類指導,細化重點場所、機構、人群防控措施,指導企業復工復產後,學校、托幼機構復課复園後,養老機構、殘障人員福利機構等特殊機構落實防控措施。
(四) 在總體方案中,明確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完善了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要求。
(五) 在總體方案中,增加了“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開展有關疾病傳播特點、臨床特徵、策略評估等相關調查研究,為優化防控策略提供科學證據”。
(六) 在病例監測方案中,刪除了針對湖北省的病例定義,明確了對湖北省已報告的“臨床診斷病例”的訂正具體要求,細化了無症狀感染者的病例報告填報內容。
(七) 在流行病學調查方案中,強化了對基層聚集性疫情調查的技術指導;簡化了個案調查表內容和個案調查報告報送要求,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八) 在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中,將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修訂為“從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症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無症狀感染者標本採樣前2天開始,未採取有效防護與其有近距離接觸(1 米內)的人員”。
(九) 在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中,強調了提高核酸檢測陽性率的具體措施和要求,細化了標本採集和處理方法,增加了單靶標陽性病例的判定原則。
(十) 在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和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中,細化了糞便、污水消毒處理方法和手消毒劑可選擇的種類。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我委組織更新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