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版權案再增變數:特朗普政府力挺甲骨文對抗谷歌
甲骨文和谷歌的Java版權案在美國最高法院開庭之前,甲骨文提交了一份回應摘要,回顧了這場耗時長達10年之久的訴訟案。甲骨文聲稱谷歌複製了超過11000行Java代碼用於Android系統,而谷歌方面認為是合理使用,且複制的代碼並沒有版權。
儘管在兩次下級法院的訴訟中均勝訴,但是谷歌在去年年底還是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並挑戰去年上訴法院的裁決。今天,特朗普政府建議美國最高法院駁回谷歌的上訴。
美國司法部長諾埃爾·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在法庭文件中提到,谷歌將Java代碼“普通複製”到Android中對於促進創新不是必需的。他還要求法院給美國政府10分鐘的時間來辯論其在此案中的立場,因為它對版權法相關問題具有濃厚的興趣。
這個案例的關鍵是基於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即一組用於構建軟件應用程序的例程、協議和工具。api非常有用,因為開發人員不必從頭開始編寫新代碼來實現每個新功能,或者為每個新類型的設備更改代碼。本案的問題是,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oracle擁有的Java api是否可以被視為合理使用?
甲骨文辯稱,谷歌希望擁有自己的軟件平台,以便能夠進入新興的移動業務。“但是,伴隨著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機,他們已經沒有時間進行創新了”。在簡報中,甲骨文沒有談論API,而是強調Google“從Java SE 複製了11,330 行計算機代碼,以及各行之間的錯綜複雜的組織和關係”。
甲骨文還在該簡報中說明了他們認為API 確實受到版權保護的原因,即,版權法涵蓋“計算機程序”,API 或任何其他特定種類的代碼也不例外。
簡報稱:“以這種規模未經授權複製到競爭產品中,顯然是對版權的侵犯。” “如果谷歌從百科全書或論文的整個結構中抽取了11,330 個主題句以與原著競爭, 那麼谷歌就無法令人信服地辯稱,其所複製的東西是沒有版權保護的,且他們複製的行為是合理的。軟件也不例外。 ”
甲骨文的觀點是,它的api可以免費提供給那些想要為計算機和移動設備構建應用程序的人,但是公司不允許任何人將其用於競爭平台或將其嵌入電子設備。
特朗普政府,包括美國副檢察長諾埃爾·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和司法部民政部門助理檢察長約瑟夫·亨特(Joseph Hunt)公開表示,“Java api具有版權”,甲骨文對該問題代碼“擁有有效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