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一號員工:巨頭不可阻擋,但拆分有據
眼下,亞馬遜的第一位員工Shel Kaphan說,亞馬遜的拆分“可能是有道理的”。貝索斯曾經稱他為“亞馬遜網站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即將在2月18日播出的有關亞馬遜的最新紀錄片中,Kaphan說,公司的日益強大使他感到很矛盾。
Kaphan對紀錄片的主持人James Jacoby表示:“一方面,我為它的發展感到自豪。但這也嚇到我了。”
他補充說:“我認為公司對這個世界的影響並非全部都是最好的。我不希望出現那樣的情況,但是我與它的存在有關係。我也應該承擔這部分責任。”
分拆是由參議員Elizabeth Warren和一些反壟斷激進分子提倡的。當被問及是否贊同分拆時,Kaphan說:“我認為他們(分拆後的公司)目前規模合理。”
Warren希望將給其他商家銷售產品的亞馬遜零售平台與亞馬遜自有的產品線(如AmazonBasics)分開。她的計劃受到以下論點的鼓舞:亞馬遜使用市場中其他商家的數據來提升自己的品牌。其他批評者呼籲亞馬遜將亞馬遜網絡服務(AWS)雲計算業務與零售業務區分開來,理由是人們認為亞馬遜會利用AWS的利潤來補貼其零售業務的低價。
當被要求對Kaphan的言論發表評論時,亞馬遜發言人Jack Evans發表了一份聲明:“亞馬遜的零售業務在全球零售市場展開競爭,我們的競爭對手包括人們每天購物的所有其他電商網站和實體門店。我們開展業務的零售市場競爭異常激烈,亞馬遜僅占美國零售額的不到4%。”
Kaphan的觀點,再加上亞馬遜第二位僱員Paul Davis的最新評論,展示了科技巨頭的一些早期僱員如何應對自己在新興公司中的角色,這些公司在當今社會中積累瞭如此強大的力量。Davis於12月告訴媒體,亞馬遜同時作為零售商和零售商市場(其他商人銷售產品)的經營者,亞馬遜可以訪問競爭產品的銷售數據,都是不公平的。
亞馬遜為零售業務中的數據使用進行辯護,稱其僅使用匯總數據,而不使用個別賣家數據。它之前也曾說過:“亞馬遜只有在賣家們成功時才會成功,反之是大錯特錯的。” 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也呼籲分拆他與馬克·扎克伯格組建的公司。
同時,變大或變強本身並不違法。但是國會、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都在同時對包括亞馬遜在內的四大科技公司進行調查,以評估其商業行為是否存在反競爭性或非法性。
Kaphan貝佐斯在亞馬遜僱的第一位員工,也是購物網站首次推出時的架構師。但是根據Brad Stone的書《萬物商店》(Beevers Store)的說法,貝索斯後來任命他為首席技術官時也取消了他的直接報告地位,從而削減了他的影響力。Kaphan對自己的職位降低感到失望,在加盟後五年,於1999年離開了亞馬遜。
在紀錄片中,主持人詢問Kaphan,亞馬遜目前的狀態是否只是封裝了資本主義的本質。
“是的,”Kaphan回答,“他們正在做商學院教人們做的事情,而且他們正以高超的技巧積極、嫻熟地做到這一點。他們將繼續維持這樣的做法,除非他們受到社會上其他力量的製衡。”
在紀錄片的後半部分,就公司目前的審查情況,詢問了亞馬遜消費者業務的首席執行官Jeff Wilke。他說:他同意亞馬遜應受到嚴格審查,就像“經濟和社會中的一切大事”一樣需要受到審視。
“是的,我們參與許多垂直領域,”Wilke補充說:“有視頻、商業、網絡服務,以及所有其他業務。但是在每個業務條線,我們面臨激烈的競爭。而且我確實理解為什麼,很多的時候,似乎我們無處不在。但是,如果我們無處不在,那就意味著我們在談論的是全球經濟,而不僅僅是全球零售。相對巨大的經濟體量,我們還只是一個小斑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