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向最高法院提出新論點:Google has a problem
在谷歌提醒美國最高法院稱甲骨文有可能成為壟斷勢力,以及谷歌獲得了科技行業支持等事件之後。目前,據ZDNet 報導稱,谷歌和甲骨文之間的軟件版權糾紛案(copyright dispute)又有了新進展,甲骨文在周三向最高法院提出了新的論點。
甲骨文在其最新簡報中指出:“Google has a problem” 。並稱,“它實施了令人震驚的剽竊行為,現在還需要重寫版權法以證明其合理性。這不可以。”
甲骨文辯稱,谷歌希望擁有自己的軟件平台,以便能夠進入新興的移動業務。“但是,伴隨著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機,他們已經沒有時間進行創新了”。在簡報中,甲骨文沒有談論API,而是強調Google“從Java SE 複製了11,330 行計算機代碼,以及各行之間的錯綜複雜的組織和關係”。
甲骨文還在該簡報中說明了他們認為API 確實受到版權保護的原因,即,版權法涵蓋“計算機程序”,API 或任何其他特定種類的代碼也不例外。
簡報稱:“以這種規模未經授權複製到競爭產品中,顯然是對版權的侵犯。” “如果谷歌從百科全書或論文的整個結構中抽取了11,330 個主題句以與原著競爭, 那麼谷歌就無法令人信服地辯稱,其所複製的東西是沒有版權保護的,且他們複製的行為是合理的。軟件也不例外。 ”
接下來,甲骨文會接受谷歌的“合理使用”主張。而簡報則指出:“出於商業目的和非轉換目的進行複制會嚴重損害合理使用。Android 產生了超過420 億美元的收入。谷歌使用甲骨文的代碼或其original purpose,而沒有改變expression、meaning 或message ,這也就使得谷歌的使用不具轉換性。”
此外,針對谷歌及其盟友提出的,有關裁決可能會對科技行業造成重大損害一事。甲骨文也在簡報中進行了駁斥表示,自上訴法院做出版權決定以來的六年中,軟件行業蓬勃發展。
簡報稱:“谷歌抗議以下決定違背了“settled expectations”,並威脅到軟件業。“但是,由於進行版權保護而不是保護盜版,美國軟件業已經在全球範圍內佔據了主導地位。真正的’settled expectation’是受《版權法》激勵,迫切地需要以個人利益來回報作者的“個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