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反擊美國監聽電信網絡指責:純屬賊喊捉賊
針對美國有關其監聽電信網絡的指責,華為做出了回應,稱它沒有美國政府官員所稱的監聽能力,倒是美國本身長期以來一直監聽電信網絡。華為在公開媒體聲明中稱,“正如斯諾登披露的那樣,美國一直能秘密入侵全球的電信網絡,監聽其他國家的通信。
《華盛頓郵報》本周有關美國中央情報局,數十年來通過一家密碼技術公司監聽其他國家通信的報導,是美國監聽其他國家通信的又一個證據。”《華盛頓郵報》在報導中詳細闡述了中央情報局通過收購Crypto AG,數十年來利用它監聽其他國家通信的細節。
華為的最新聲明,是對《華爾街日報》昨天相關報導的回應。《華爾街日報》援引美國政府官員的話報導稱,“我們有證據表明,華為有能力秘密獲取它銷售、維護的網絡設備中的機密和個人信息。”美國一直與盟友共享相關情報,以說服它們不要使用華為的產品,但尚未公開華為秘密獲取網絡設備中信息的證據。
華為聲明稱,“美國對華為秘密獲取信息的指責,不過是障眼法,它不符合網絡安全領域任何公認的邏輯。華為過去沒有,未來也不會秘密入侵電信網絡,我們也沒有這樣的能力。美國政府無法提供支持其指責的證據,《華爾街日報》顯然對此心知肚明,但它仍然選擇重複這些美國政府官員的謊言。這反映了《華爾街日報》對華為的偏見,只會削弱其公信力。”
華為稱它無法繞開運營商
根據《華爾街日報》的文章,“根據法律要求,電信網絡設備廠商需要在硬件中留有後門,供當局出於合法目的訪問網絡”,但“在沒有徵得運營商同意情況下,設備廠商不能訪問電信網絡”。
《華爾街日報》文章稱,華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能通過其設備上的’後門’,在運營商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訪問網絡”。
華為公開媒體聲明
華為聲明指出,美國指責的情況是不可能存在的,“華為只是一家設備廠商,在沒有獲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訪問它們的網絡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具備繞開運營商、訪問控制系統,在不被正常運行的防火牆或安全系統發現的情況下從網絡中獲取數據的能力。事實上,甚至《華爾街日報》也承認,美國官員無法提供與所謂’後門’有關的具體證據”。
華為稱,與其他電信設備廠商一樣,它也“遵守業界公認的合法數據訪問標準,例如3GPP面向3G網絡的TS 33.107標準和麵向5G網絡的TS 33.128標準。偵聽接口由運營商控制、管理,只供運營商和監管機構使用”。
華為在聲明中稱,“華為從未開發和生產除此之外的其他偵聽設備。”
華為進一步表示,“美國政府利用網絡安全問題不遺餘力地抹黑華為令人憤慨。如果美國確實發現華為存在違反法律的問題,我們嚴肅要求美國披露證據,而非利用媒體傳播謠言。”
雖然華為多次否認,但美國一直在步步緊逼,減少華為設備在網絡中的使用。去年11月份,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以下簡稱“FCC”)全體委員一致投票同意,禁止在由FCC普遍服務基金買單的項目中使用華為和中興設備,FCC阿吉特·派(Ajit Pai)更是宣稱華為、中興“與中國政府和軍方關係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