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利華將停止針對兒童的食品和飲料廣告
快消品巨頭聯合利華在2月12日聲明稱,將停止在傳統媒體上向12歲以下兒童宣傳食品和飲料,並停止在社交媒體上向13歲以下兒童進行廣告營銷。聯合利華這麼做,是基於對兒童日益嚴重的肥胖問題的考量。
這家公司旗下有包括和路雪、Breyers、Good Humor、Klondike、夢龍、Popsicle等多個冰激淋品牌。聯合利華全球冰淇淋業務副總裁Matt Close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承諾是切實負責地向兒童生產和銷售產品。”“這是更好的冰淇淋和更健康、更快樂的孩子的承諾。”
聯合利華稱其針對兒童的食品和飲料產品,將進行負責任的溝通、銷售和開發,並遵循營銷和產品戰略的新原則。
聯合利華為這項新規定的製定了一些具體的策略,比如它不會在可測量的媒體中向12歲以下兒童投放食品和飲料廣告,也不會在兒童受眾佔25%以上的媒體(比如兒童頻道)上投放。另外在數字平台上,它只面向13歲以上以及成年人做廣告。
除了廣告的媒介投放策略之外,在具體的廣告創意和製作上也有要求。比如聯合利華不會找12歲以下的網紅來“帶貨”,而且主要受眾是12歲以下的網紅也不行。聯合利華也不會在主要吸引12歲以下兒童的廣告中使用卡通或者IP人物。另外,還要確保產品不會在學校或兒童電影中推廣,以及推廣贈品要符合總體標準。
聯合利華還宣稱會在冰淇淋和冰棒上增加一個標籤,寫上“為兒童,負責任製造(responsibly made for kids)”,而今後聯合利華的所有兒童冰淇淋所含的卡路里不得超過110,糖不能超過12克。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稱,聯合利華的全球兒童冰淇淋產品中的所有品牌,都必須在2020年底前符合新標準。
長期以來,外界就一直批評稱,含糖飲料和包裝食品是導致兒童肥胖的元兇。2016年,世界衛生組織在報告中指出,過度的垃圾食品和快餐廣告可能間接導致兒童肥胖。
於是不少國家都對面向兒童的食品飲料廣告做出規定。
其中英國在兒童廣告方面要求最為嚴格,早在2006年起就禁止以未滿16歲青少年為收視目標群體的電視節目播放含高油、高糖、高鹽的垃圾食品廣告;另外在2019年3月,英國政府還就是否要禁止電視和網絡平台在晚上9點前播放垃圾食品廣告聽取各方意見——這或許是因為,英國是歐洲兒童肥胖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2014年,可口可樂公司、費列羅美國公司、好時公司、和瑪氏公司等都做過不向12歲以下兒童營銷其產品的類似承諾。
不過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面向兒童的廣告禁令實施起來並不容易。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中國的《廣告法》發現,廣告行為規範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地方主要主要有3處,分別是:
也就是說,從法律條款上看,現階段國內並沒有對食品飲料類的兒童廣告出台明確而詳細的規定。
而這也意味著,在全球不同的市場,除了有法律明確規定之外,對於兒童廣告的操作尺度的把握,更多來自於品牌、廣告代理商以及媒體自身。
一位曾經就職於4A廣告公司的營銷人士告訴界面新聞,某美國飲料品牌的廣告中被要求不可以使用兒童形像作為誘導,如果廣告中採用了兒童或者卡通人物的形象,也不能讓他們直接食用。
而另外多家廣告公司的營銷人員對界面新聞稱,並不清楚有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