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公佈數字貨幣發行的法律框架
美國一家頂級金融監管機構週四表示,根據現行的證券法框架,技術交易初創企業使用數字貨幣或“代幣”融資可能獲得豁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海絲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表示,企業必須在三年後製定一個過渡計劃,以證明這些產品是否可以在“去中心化”的框架下進行交易。
SEC允許交易平台首次代幣發行(ICO)的提案,外界對此期待已久,該機構此前表示,這些代幣可以被視為有價證券,並受到傳統證券銷售所需的相同保障措施的約束。
皮爾斯公佈了一項提案,即提供一個為期三年的窗口來開發一個網絡,允許代幣“被分發給潛在用戶、程序員和網絡中的參與者,並可自由交易”,同時保留對代幣購買者的重要保護。
首次代幣發行已成為數字貨幣企業家的財富來源,他們能夠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通過創建和銷售數字代幣,迅速籌集數百萬美元。
這一提案旨在根據聯邦證券法為代幣的發行和銷售提供法律框架。
皮爾斯的提案還有待公眾諮詢,它將要求公司根據代幣購買者的需要進行信息披露。皮爾斯在芝加哥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細節包括源代碼、開發計劃、初始開發團隊等信息。
技術平台還必須披露適用的反欺詐規定,並明確在三年期結束時明確代幣交易何時構成證券交易。
皮爾斯表示:“我認為這項提案指明了一條前進的道路,可以讓代幣購買者獲得他們需要的信息,但它目前只是一個草案,需要公眾的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