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電子商務法》,餓了麼被行政處罰20萬
天眼查數據顯示,近日,餓了麼的運營主體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20萬,違法行為類型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
據悉,《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天眼查數據顯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7月,註冊資本417萬人民幣,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從事信息科技、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等,公司由杭州阿里巴巴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月10日,餓了麼還被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20萬,違法行為類型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