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病毒所搶注美國在研藥專利?申報不太可能成功
美國公司在研藥物被中科院武漢病毒所“搶注”專利的消息引發廣泛質疑。昨日,中科院武漢病毒所官網發布消息稱,已將尚未在我國上市的藥物瑞德西韋抗新型冠狀病毒用途申報中國發明專利。專家認為,此次申報成功可能性不大。
武漢病毒所官網截圖
2月4日,中科院武漢病毒所官網發表文章《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
文中提到,該所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聯合研究,發現Remdesivir(瑞德西韋)和磷酸氯喹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
上述合作雙方單位聯合聲明: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
據了解,瑞得西韋是美國製藥企業吉利德公司尚在研發中的抗埃博拉病毒藥物,用於治療埃博拉出血熱,目前正在進行Ⅱ和Ⅲ期臨床研究。
此前,吉利德科學全球首席醫療官Merdad Parsey博士曾代表公司發表聲明稱,瑞得西韋尚未在任何國家獲得批准上市,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證實。在此次疫情中,瑞德西韋作為試驗性藥物,用於少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急症治療。吉利德正在配合中國的衛生部門開展一項隨機、對照試驗,以確定使用瑞德西韋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是否安全和有效。
此次武漢病毒所申報的專利是瑞德西韋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新用途。全球健康藥物研發中心主任、清華大學藥學院院長丁勝認為,武漢病毒所申報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他解釋說,吉利德公司已將瑞德西韋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專利,雖然新型冠狀病毒作為新出現的病毒,並未明確寫入,但已經包含在冠狀病毒的概念中。
同時,按我國《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武漢病毒所申請的抗新型冠狀病毒新用途與吉利德公司已申請的抗冠狀病毒用途具有接近性,也不可能申請成功。
更重要的是,吉利德公司擁有瑞德西韋的化合物結構專利,這也是一款藥物最核心的專利。丁勝指出,即便武漢病毒所申請成功,也不握有瑞德西韋的結構專利,而無法應用,“就好比用鏟子挖地,你手中沒有鏟子,怎麼挖呢?”
在他看來,科研人員認為自己有新的發現去申請專利,本身沒有錯,但能不能得到專利授權是另一個問題。而且此時在中美兩國科研臨床團隊合作的背景下,又提出其它的訴求也有些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