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業冒用虛報個稅50餘名學生個人信息洩露
近日,畢業於西南民族大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張薇,在個人所得稅App查詢發現,2019年8月收入一筆800元的勞務報酬,扣繳義務人名稱為成都星晴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晴傳媒”)。但實際上,張薇從未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也並未收到這筆所謂的勞務報酬。
50餘名學生“入職”同一家公司
2017年6月畢業後,張薇進入稅務局工作,她平時比較關注個稅信息。1月16日查詢到該條個稅繳納記錄後,她起初以為是大學實習過的公司發放的勞務,“但是公司名稱對不上”。張薇留意到這是一家成都的公司,她就詢問了大學同學劉婷有無類似的情況。劉婷查詢後發現也有同樣的收入納稅記錄。
隨後,劉婷在班級群裡發了一條消息:“想問下大家在自己的個人所得稅App上,是否有看見該條信息……可能我們信息被這家公司盜用了。”消息發出僅1個小時,就有20多名同學在群裡回復存在類似情況。
經劉婷詢問發現,除同班同學外,同學院其他專業的多名同學,也有相似的收入納稅記錄——時間為2019年7月或8月、扣繳義務人為星晴傳媒、收入800元勞務報酬。據統計,西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13級廣播電視學、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專業的50餘名學生信息被星晴傳媒冒用虛報個稅。
劉婷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洩露,會不會被用於小微借貸?”大家想知道信息是如何洩露的,害怕自己的信息又被用去做其他事情,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劉婷向西南民族大學老師反映了相關情況。劉婷告訴記者,老師轉告她,學校領導很重視這件事,希望學生們報警解決;同時,學校老師也會協助學生調查。
在成都讀研的馬同學,打算代表班裡同學維權,因為班裡很多同學畢業後都離開了成都。馬同學說:“已經和學校老師商量好,等到開學回成都後就報警。”
公司承認獲取學生信息用於“衝稅”
記者調查發現,星晴傳媒成立於2008年,主要業務是承辦高校校園活動,曾多次承辦西南民族大學的校園活動。2019年11月22日,承辦西南民族大學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宣講會;2019年5月28日,承辦西南民族大學外國語學院戲劇大賽;2018年9月24日,布展西南民族大學文新學院朗誦大賽。
星晴傳媒的法人代表為黃景山,公司簡介顯示“由大學生創業成立”。記者了解到,黃景山畢業於西南民族大學旅遊與歷史文化學院。據其發佈在朋友圈的動態,2019年,黃景山參加了西南民族大學2019畢業典禮、個人風采大賽、校友座談會等多個活動。
1月20日,記者撥通了黃景山的電話。黃景山解釋說,有個別西南民族大學的學生曾在星晴傳媒兼職,“我們財務為了做賬、衝稅,讓他們寫一下自己好朋友和同學的信息。”
記者詢問是如何得知學生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等詳細信息,黃景山表示,通過學生會、社團的學生拿到的信息,“信息我們批量收集,財務隨機做賬。”
“每個月要交幾萬元的稅”,黃景山坦言有些學生做兼職,勞務費應該發200、300元,財務為了做賬會寫成600、800元;有時候20多個學生兼職,會寫40個、60個學生,“控制在1000元以內,不會產生扣稅,也不會對公司產生影響。”
黃景山強調不會拿學生信息做其他事情,以後也不會再冒用學生信息,“學生擔心的話,我就讓財務銷掉學生信息。”
企業涉嫌偷稅 稅務局已受理
2月1日,張薇在個人所得稅App上看到申訴記錄“已受理”。據成都青羊區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納稅人申訴後,會有工作人員把這些信息記錄下來,並流轉到相應部門核實調查進行處理,“目前正在處理中”。
中匯稅務所合夥人鄒勝表示,如果查實企業確實是故意的,“該企業採取虛列支出的一種手段,應該構成偷稅行為。”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63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鄒勝表示,由於新個稅法明確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信息被盜用,可能導致該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升高,最終影響個稅繳納。
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核實情況後便會刪除申訴的個稅繳納記錄,“個人也可到辦事大廳提供未入職證明等文件進行辦理。”
(應採訪對像要求,文中張薇、劉婷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