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型犯罪“第四方支付平台”噱頭大有人被騙8萬
從今年4月開始,廣東網警對湛江一個犯罪團伙開展偵查時,歷經大半年時間,研判出一種叫做“第四方支付平台”的新型犯罪,究竟什麼叫做“第四方支付平台”呢?湛江市民江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說是利用區塊鏈技術讓用戶們領養虛擬電子狗作為投資理財產品可以取得收益,於是下載了一款App。
當事人江先生:比如說900元之後我搶到一個1000元,它在5天之後在1000元的基礎上加個12%的收益,可能就有一個一千多元的收益回來,5天之後我就可以得到這筆錢。江先生前前後後已經在該APP平台上投入了8萬元左右的本金,可是沒過多久,他發現該平台突然關閉了,於是向當地警方報案。
湛江市網警支隊隨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發現了一種誘騙受害人在所謂的“金融投資”類App上通過充值,再以炒外匯、期貨、比特幣等方式進行“投資”的方式。這個充值渠道就被稱為“第四方支付平台”。
第四方支付是相對第三方支付而言、介於第三方支付和商戶之間的網絡支付平台,沒有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許可牌照,屬於違法網絡支付途徑。
廣東湛江市公安局副局長竇偉:涉案的兩個第四方支付平台為湖南長沙紅路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新紅外包服務有限公司所開發經營的,這兩間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平台杉德支付網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或銀行合作成為這些機構的客服或者代理商。
掌握線索後,近日廣東警方採取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7名,扣押現金16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