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涉王思聰執行案和解
據“京法網事”發布的消息,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申請執行某文化發展中心、王思聰仲裁糾紛一案已在北京二中院和解解決。申請執行人已於2019年12月23日向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凍結、限制消費措施的申請,二中院將對該案作結案處理,並陸續解除對被執行人王思聰採取的執行措施。
據悉,該案經雙方當事人積極協商,已於2019年12月2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某文化發展中心、王思聰已履行了和解協議約定的第一筆款項5000萬元。
目前,和解協議約定的剩餘款項支付期限尚未屆滿;二中院在執行過程中,鑑於及時採取了凍結賬戶存款、查封房產、車輛、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以及被執行人按時申報財產、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
同時,申請人未向二中院申請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故二中院未對王思聰採取限制出境措施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