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約定支付韓國傳奇IP向愷英網絡子公司索賠76.62億元
愷英網絡(002517.SZ)發佈公告稱,2019年12月19日,愷英網絡控股子公司浙江九翎收到代理律所提供的《傳奇IP開庭陳述》,該案件已於仲裁庭開庭審理,庭審期間傳奇IP主張:截止至2019年12月18日,浙江九翎應向其支付人民幣76.62億元。2017年11月22日,ChuanQi IP Co.,Ltd.(即傳奇IP株式會社,簡稱“傳奇IP”)與愷英網絡控股子公司浙江九翎簽署《熱血傳奇HTML5遊戲許可協議》,以下簡稱“ 《許可協議》”)。
根據《許可協議》,傳奇IP授權浙江九翎於中國大陸和香港、台灣及澳門地區使用其與第三方共同擁有的“Legend of MIR 2”PC端在線遊戲的相關知識產權(簡稱“熱血傳奇知識產權”)於HTML5遊戲中的開發和應用等,浙江九翎應支付傳奇IP(i)授權費,(ii)最低保證金,(iii)根據浙江九翎開發遊戲的收入情況,按約定比例提取月度分成款,(iv)一次性獎勵金(視浙江九翎開發遊戲的收入達成情況而定)。
2018年4月10日,傳奇IP簽署《授權證明書》,授權浙江九翎基於傳奇IP與第三方共同擁有的“熱血傳奇”遊戲開發的HTML5移動遊戲“龍城戰歌”發行和運營的權利。
2018年12月20日,愷英網絡披露《關於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項的公告》,浙江九翎收到韓國商事仲裁院送達的《仲裁申請》。
根據《仲裁申請》,傳奇IP認為浙江九翎未能根據《許可協議》的約定支付最低保證金(部分)、月度分成款和一次性獎勵金等共計約人民幣17,100萬元。
2019年5月10日,愷英網絡披露《關於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傳奇IP向韓國商事仲裁院遞交索賠聲明(statement of claim),傳奇IP主張:浙江九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應向其支付約人民幣2,505,863,383元。
二、本次仲裁事項的進展2019年12月19日,浙江九翎收到代理律所提供的《傳奇IP開庭陳述》,該案件已於仲裁庭開庭審理,庭審期間傳奇IP主張:截止至2019年12月18日,浙江九翎應向其支付人民幣7,662,253,501元,主要包括:
因未支付第一筆最低保證金而應支付人民幣3.47億元;(2)因未支付第二筆最低保證金而應支付人民幣7438萬元;(3)因未支付月度分成費而應支付人民幣25.34億元;(4)因未支付激勵費而應支付人民幣3.91億元;(5)因違反陳述和保證而應支付人民幣34.57億元;(6)因未履行報告和審計義務而應支付人民幣8.59億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仲裁事項仍處於審理過程中,傳奇IP的上述主張需以韓國商事仲裁院的最終裁決為準。
愷英網絡稱,傳奇IP在仲裁中連續提出不合理的極高金額索賠主張,並聲稱索賠金額會不斷累積,其將保留在仲裁過程中更新索賠金額的權利。愷英網絡認為,傳奇IP此舉已經涉嫌惡意仲裁,通過提出極高索賠金額對公司進行訛詐。浙江九翎已經聘請當地知名律所代理本案,積極落實本次仲裁事項的應訴工作,堅決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愷英網絡表示,浙江九翎已適格履行其根據《合作協議》而應承擔的義務,不存在應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項。由於本次仲裁事項仍處於審理過程中,傳奇IP的上述主張需以韓國商事仲裁院的最終裁決為準,本次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具有不確定性。後續公司將聘請專業機構就該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