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收關注函:說明風行網已收購暴風TV是否屬實
據悉深交所向暴風集團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風行網已收購暴風TV,雙方目前正在做內容整合”的媒體報導是否屬實,如是,補充披露股權收購或業務合作的具體情況。
以下為深交所發放關注函全文: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關注到,近日有媒體報導稱“風行網已收購暴風TV,將接管暴風TV 平台和系統,雙方目前正在做內容整合”,你公司股價於12 月18 日漲停。你公司作為暴風TV 的運營主體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的第一大股東,請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並作出說明:
1.上述媒體報導是否屬實,你公司是否知悉該事項。如是,請補充披露股權收購或業務合作的具體情況,對公司主業經營的影響,能否化解公司主業陷入停頓的風險,並核實知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以及是否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如否,請及時對相關問題進行澄清並充分提示風險。
2.請結合暴風智能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補充說明暴風智能的內部決策流程和管理制度,你公司是否能夠參與暴風智能的重大決策,對上述媒體報導事項是否能夠充分行使股東權利,維護你公司的合法權益。
3.你公司在2019 年上半年末對收購暴風智能形成的商譽全額計提減值準備1.35 億元,在暴風智能不再納入你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後,你公司又對暴風智能的長期股權投資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請結合前述媒體報導,以及暴風智能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核實說明你公司對暴風智能相關商譽和股權投資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
4.請你公司結合上述事項的核實情況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各類風險事項,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5.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並在2019 年12月23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我部鄭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我部還關注到,你公司於2019 年12 月17 日披露《關於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請你公司盡快整改,並就整改進展和結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提示風險,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