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印良品商標案終審宣判:日方敗訴
近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作出終身判決。判令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同時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餘萬元。
目前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上掛出官方聲明,上海無印良品在聲明中稱,在中國大陸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幾乎在所有商品、服務類別上註冊了“無印良品”商標,但是僅在布、毛巾、床罩等商品類別的一部分上被其它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
因此,株式會社良品計畫以及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範圍內針對這些商品不能使用“無印良品”商標,現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及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發布本聲明,為消除上述行為給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等造成的影響,我司已對上述商品的商品標註情況進行了整改。
有專家表示,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之前應該預先合理進行商標佈局,應盡可能在和企業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有關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註冊商標,從而預先防止其他企業的搶注。
此外,在使用註冊商標的時候仍然需要適度注意與他人註冊商標之間的衝突,避免註冊商標使用不當而侵犯他人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