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正式實施貨車高速入口稱重檢測全國高速再無超載貨車
貨車高速入口稱重檢測已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啟動實施,此舉將使得高速公路上再無超載超限貨車,能夠更好的保障高速公路上的行車安全,同時規範化貨運服務業的運輸成本。
早在12月12日交通運輸部召開“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相關發言人介紹,目前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系統建設改造完工率達到100%。山西、天津、江蘇、江西、山東、四川、陝西、甘肅等8個省份已經全面實施入口稱重檢測。
而已經經過改造的貨車ETC不停車收費門架系統,將實現貨車不停車收費稱重功能。安裝ETC的貨車,可以在通行收費站時,稱重檢測信息和軸組識別信息計入車載裝置(OBU)並同步傳輸至收費車道。
如無超重情況,則ETC系統自動抬桿放行。如若超重,通行欄杆不放行,因各地對於超重的執行標準有所不同,會有現場工作人員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勸返或相關處罰。
未安裝ETC的貨車,則由人工通道進行稱重檢測,未超載超限的貨車發卡放行,超載貨車則被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文中以下附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如下: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