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布將全部取締P2P網貸業務
又一省宣布將全部依法依規取締P2P網貸業務。12月13日,河北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網絡借貸風險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對河北省內開展P2P網貸業務機構行政核查結果的公告》(以下稱《公告》)。
《公告》稱,全省未有一家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對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規以及未納入行政核查的所有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均屬違規經營,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在河北之前,已有湖南、山東、重慶、四川等地宣布取締轄內全部P2P業務的省份。
附:關於對河北省內開展P2P網貸業務機構行政核查結果的公告
按照國家關於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我省在對區域內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進行“機構自查”、“自律檢查”的基礎上,各地又對提出申請的35家機構(名單附後)進行了“行政核查”。根據行政核查結果,並經省網絡借貸風險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商,全省未有一家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對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規以及未納入行政核查的所有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均屬違規經營,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敦請省內各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立即停止開展新業務,有序消化存量業務,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或工商註銷登記手續。網貸機構業務的暫停或者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合法借貸合同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核查不合規機構名單
河北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河北省網絡借貸風險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