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控股員工福利貸款管理制度:額度為30萬到100萬不等
順豐控股日前對外發佈公告稱,為激勵和保留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核心關鍵崗位的核心員工,應對市場日益激烈的人才競爭、提高人才競爭壁壘,公司現制定2019年員工福利貸款管理制度。
公告內容顯示,該制度適用於任職高級經理/高級專員滿3年及以上,且符合績效要求的長期合同製員工。公司通過銀行委託貸款的形式,提供無息貸款。員工無需提供抵押,無需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5年(60個月)。
順豐稱,根據2019年員工福利貸款管理制度發放的員工福利貸款總額預計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根據各地消費水平和員工收入差異,員工貸款額度從30萬到100萬不等。
還款方面,員工按照約定還款日,將應還款項自行存入貸款銀行指定的還款賬戶,銀行扣款成功後,公司開具結清證明,員工完成還款。如果員工主動離職,必須提前一次性還本,款項需在離職前10個工作日前結清,否則將影響個人徵信記錄並無法辦理離職手續;如員工係因被公司辭退、裁員而離職,或因員工嚴重違紀離職的,款項需在公司發出提前還款通知起30個自然日內結清;若員工不辦理離職且不還款時,公司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對所有未歸還的借款進行追回。
另外,順豐還表示,逾期30個自然日未還款的員工(包括但不限於還款日到期未按期足額還款,或離職後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期足額還款等),公司有權對應還款金額按照市場利率收取違約金。逾期還款導致公司需承擔額外的委貸成本(如手續費),相關費用由員工承擔。同時公司有權扣除員工薪酬沖抵還款,包含但不限於工資、獎金、佣金、 離職補償金、長期激勵等,直至借款還清。公司可採取包括但不限於電話、委外、司法等方式進行催收,由於催收產生的費用也有員工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