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查出4個打火機經辦人被罰2萬元
武先生今年四十多歲,在西鄉永豐市場附近的一處百世匯通站點工作。今年十月底,有客戶到他所負責的快遞代收點寄快遞,說是要搬家,需要將生活用品打包寄到黑龍江,快遞就由代收點的工作人員小彭負責先收攬,再由武先生拉到快遞站點。
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在十一月底的時候,公司有人通知武先生,說在十月底寄往黑龍江的快遞中發現了四個打火機,屬於違禁品,對武先生罰款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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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先生表示,公司罰款兩萬元實在太多了,自己無力承擔。隨後記者也找到了武先生站點的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對方表示打火機屬於快遞寄件中的違禁品,公司再三強調員工攬收寄件時必須認真核查,但是武先生還是沒有及時發現,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站點負責人還表示,兩萬元的金額是公司內部規定,不便過多透露。那武先生該不該認罰這兩萬元呢?請收看今晚6點20分播出的《第一現場》,我們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