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擬加強說唱、脫口秀、相聲等節目審核
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就《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通知》提出,要重點對電音類、說唱類節目審核把關,著重加強脫口秀、相聲以及先鋒話劇、實驗話劇等語言類節目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此外,允許在全國范圍設立外商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和演出場所。
加強演出現場、電子顯示屏內容、互動環節監督檢查
《意見》提出,在音樂節慶類演出活動方面,要重點對電音類、說唱類節目進行審核把關,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演出現場、電子顯示屏內容以及互動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演出舉辦單位防範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
在小劇場演出活動方面,要重點加強脫口秀、相聲以及先鋒話劇、實驗話劇等語言類節目的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對沉浸式演出活動,要加強演出全流程審核,防止出現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內容。
網絡直播應至少延播3分鐘
在演出新業態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加強演出網絡直播管理,營業性演出活動需要進行網絡直播的,應當在報批時一併提出申請。組織演藝人員從事線下現場演出的網絡直播(表演)公會組織,應當取得《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網絡直播應採取延遲播出的形式,至少延播3分鐘。演出舉辦單位和網絡直播企業應當制定直播管理流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排專人對演出直播內容和網民留言等互動內容進行實時審看。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
《意見》還提出了激發演出市場活力的有關舉措,提出降低外資准入門檻,允許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中方控股的合資文藝表演團體,允許在全國范圍設立外商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針對票務市場,《意見》提出,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涉外營業性演出、大型演唱會,以及有較高知名度演員參演的演出活動等票務銷售情況的預研預判,及時將可能引發票務緊張或炒作的演出活動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個別熱門演出炒票現像還時有發生
在介紹該《意見》起草背景時,文化和旅遊部提到,近年來,我國演出市場平穩有序發展,旅遊演出、音樂節慶演出等業態蓬勃興起。
但是也要看到,演出市場也面臨一些問題,如沉浸式演出、電音、虛擬形象演出等各類新業態不斷湧現,對內容審核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演出市場頭部資源稀缺,個別熱門演出炒票現像還時有發生;對音樂節、小劇場等演出的現場監管還存在薄弱環節,這些都影響了演出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通知》主要從加強演出活動管理、規範演出票務市場秩序、加強演出新業態管理、激發演出市場活力、強化演出市場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等六個方面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