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瓜子二手車亂象:泡水車頻現檢測報告想改就改
從承諾車況良好不讓試車,到車主發現泡水,再到商家強調“居間無責”……面對消費者質疑,瓜子二手車的處理舉措讓車主“寒透了心” ——事發9個月,商先生從嘉興跑到了北京起訴,卻遲遲等不來道歉及賠償。更令人震驚的是,這起遭遇絕非個案。新浪科技在調查中發現,瓜子二手車官網宣稱的259項專業檢測形容虛設,檢測報告更可隨意改動,在全國購無法提前看車的情況下,充滿著套路。
新浪科技浪花
為何還是屢次出現泡水車的售出?而瓜子口中的“居間無責”是否是在“甩鍋”逃避責任?
形容虛設的檢測
打開瓜子二手的官網,任意點進一款售賣車型的頁面,都會看到“259項專業檢測”幾個大字,並且會在下方詳細展示車輛圖片和檢測項目,以體現車輛是否存在異常。
如果僅僅看網頁,一個靠譜、可信賴的形象展現在眼前,但通過一系列的事件過後,逐漸發現瓜子已經“變了味”。
商先生與瓜子二手車的糾紛開始於今年3月。浙江電視台6頻道《1818黃金眼》報導,在瓜子二手車承諾車況良好,不讓進行試駕的情況下,商先生將一輛二手奧迪A4開走了,但當時就發現了天窗無法打開,車內只有一個喇叭響,如此情況引起了他的懷疑。
將車開到4S店確認後,商先生得知,在車輛內飾板中存在泥污。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詢問保險客服後,發現該車曾因為2016年颱風“鯰魚”導致過車輛損壞。隨後當地市場監管局登門,明確表示若存在欺詐,按照法律規定就是一賠三。
事實上,瓜子二手車銷售泡水車的情況並非孤例。今年8月,央視財經也曾曝光過瓜子二手車,調查發現其存在泡水車被評“車況正常”,售出車輛“貨不對板”,售後部門地址難覓等一系列問題。
今年7月,孟女士更是在瓜子二手車買到未結案事故車,直到去年檢的時候才被交警告知,該車曾與一輛掛車發生追尾事故,致車內一人死亡,正在鎖定中,禁止交易及買賣。
瓜子也向媒體回應稱要進行整改,稱要持續提升收車選擇標準、車況檢測標準,嚴格規範並堅決執行複檢操作流程,但現實情況仍不樂觀。
想改就改的報告
在聲稱整改的兩個月後,家住邯鄲的王林(化名)經過銷售推薦在瓜子的全國購平台,購買了位於北京的一台二手車,檢測報告顯示車況基本正常,無漏油情況,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經過20多天后,到手的車輛竟是一台事故車。
王林起初是在瓜子網站上看看一些車,並且聯繫邯鄲地區的銷售,但銷售告訴他有些檢測不合適不能賣,並推薦選擇全國購的車輛。之後王林看中了一款北京的車輛,便交了1萬多元的意向金。隨後銷售便給他一份檢驗報告,除了一些地方有噴漆之外,其他基本上都是正常的。
隨後的時間裡,王林提交了身份證等證件去辦相關手續,期間他也想過讓朋友幫忙去看車,但銷售給他的反饋是公司不讓看,只能等車到了邯鄲之後才能看。
經過20天的等待過後,王林終於見到了車,但是不交完剩餘款項不讓試車,他只好將款項付完之後,把車開到了一家修理廠進行查看。
大燈燈管壞了、發動機漏油、變速箱漏油、車輪向右跑偏……剛到手的車輛問題多到一隻手都數不過來。更讓王林氣憤的是,在瓜子方面完全沒有看車的情況下,相關人員就一口咬定該車不符合退車標準。
經過投訴之後,瓜子最終派人來進行二次檢測,結果發現是一輛事故車,根本達不到收車標準,王林便要求退車,並賠償近一個月的誤工費等等,但對方要求提供發票、工資流水等一系列資料。
更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了,王林告訴新浪科技,12月3號他在看以前給的報告時發現檢驗報告被修改了。“原來寫無漏油改成了少量漏油,而且評估時間都是10月27號,通過時間沒變,但是報告內容髮生變化。”王林判斷,是瓜子方面直接修改了數據庫。
“他們太不負責任了”,在折騰了一個月後,王林希望瓜子能拿出誠意,獲得相應的賠償數額。
套路滿滿的宣傳
在黑貓投訴中,有關瓜子二手車的投訴有超過600單,其中有隱藏在合約之中的每月60元車主保障服務費,也有虛假宣傳,銷售問題車等一系列問題。
用戶“拒絕平庸”詳細講述了自己的購車過程,稱在銷售的再三催促下,他交了1.7萬元訂金,並且在沒有任何提示的情況下簽訂了購車合同,只是得到了口頭承諾的不符合檢測報告的隨時退車。
直到一個月後,“拒絕平庸”才看到實車,但車況讓他大吃一驚。車輛前臉保險槓有破洞,到處是划痕,“點火之後發動機的聲音就像拖拉機”,但銷售人員告訴他“沒有重大的交通事故,不是火燒,不是水泡車,所以不退”,如此虛假宣傳,讓消費者直呼被套路。
而對於賣家來說,瓜子方面也存在尾款延期到賬等問題。用戶“陽陽”在黑貓投訴上稱,9月9日跟瓜子簽訂保賣協議,約定45天可以收到全款,但到了11月25日依然沒有收到尾款,但官方工作人員堅稱沒有違約,直到來了黑貓投訴後,最終得到了解決。
讓人寒心的應對
面對正常消費者態度強硬,提車前不能看車,提車後拒絕退車,面對投訴,甚至走法律流程的消費者,瓜子也有一套應對措施。
上文中提到的商先生從嘉興到了海淀進行起訴,據其表述,瓜子方面在庭上承認車輛曾泡水,但同時強調他們只是居間方無責。
可事實真是如此麼?合同上的前任車主表示,女兒為瓜子前員工,瓜子給每輛車50塊錢,就把車過戶到名下了,而且至今也沒收到過錢。對此瓜子公關人員在採訪中表示,“這麼做也不違法,我們也是為了做好服務。”
從該名公關人員的話語中可以看出,瓜子二手車所作所為是常態。而在另一起糾紛之中,孟女士與瓜子二手車簽訂的是“車輛買賣合同”,而買賣合同中的甲方是瓜子二手車的員工。
與商先生的做法類似,號稱沒有中間商的瓜子二手車卻把收來的車轉移給員工及其親屬,與此同時,通過給他人利益的方式轉嫁責任,以此來規避風險,著實讓消費者感到寒心。
律師說法:瓜子應承擔賠償責任
面對頻繁出現的泡水車事故車,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崔志丹律師向新浪科技表示,“如果瓜子二手車明知車輛有問題,而仍對車質量做過明確承諾,則初步認為其存在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黑貓投訴評審官、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主任竇雍崗律師表示,如果瓜子二手車知道車輛為事故車,仍銷售給消費者,那麼就構成欺詐,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以主張退一賠三。如果瓜子二手車對事故車履行了必要的檢驗檢查等義務仍未發現是事故車,那麼相應的責任可以適當減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另外,在商先生的案件中,瓜子還辯護自己為“居間方無責”,但這是否意味著瓜子無任何責任?崔志丹律師表示,瓜子作為居間方,如果簽了合同,收了居間費,就應該履行居間服務和責任。所以對於車輛質量問題,如果存在欺詐行為,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瓜子二手車將所屬車輛挂靠在員工及其親屬等自然人名下,再銷售給消費者的行為,其實質不是居間行為。”竇雍崗律師認為,在此情況下銷售二手車,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瓜子二手車仍然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結語:
車好多集團CEO楊浩湧今年9月發佈內部信表示,“在中國,四年是一個商業創新的生死期,創業四年,我們取得了階段性的領先。”按照目前的態勢預測,瓜子、毛豆的主營業務將在今年四季度實現整體盈利。
在汽車消費市場整體下滑的今天,瓜子取得的成績可喜可賀。但在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同樣離不開消費者的支持,在瘋狂砸錢投廣告搶占市場的同時,如何服務好消費者也成為了必修之課。
然而,泡水車、事故車屢次出現,不斷透支著消費者的信任,逃避、強硬、甩鍋更是讓消費者寒心。
當259項專業檢測淪為一個說改就改的空話,沒有中間商的瓜子二手車難道像媒體評論的那樣“只有中間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