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規關閉“職業索賠”投訴之門
“職業索賠人”通過惡意投訴而牟利的大門將被關閉。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日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而發起的投訴,市場監管部門不予受理。
據記者了解,《辦法》中這一規定的出台經過多次公開徵求意見和研究。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行為將受到規制。《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一規定既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消費者定義的規定,又關閉了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職業索賠人的投訴之門,還能減輕監管部門的負擔。”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認為,這是暫行辦法的一大亮點。
但邱寶昌也表示,對於臉上沒有標記的自然人的投訴,如何認定其是以生活需要為目的,還是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在實踐操作中或存在難度,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在有關司法解釋中予以明確。
在邱寶昌看來,《辦法》既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要關閉那些不以生活需要為目的的職業索賠人牟利的渠道,同時要打開獎勵舉報之門,鼓勵社會公眾通過舉報獲得相應獎勵。
在實名舉報及告知程序上,《辦法》規定,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線索,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鼓勵經營者內部人員依法舉報經營者涉嫌違法行為。舉報人實名舉報的,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應當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
2019年互聯網法律大會發布的行業觀察報告指出,“職業索賠”影響到商家、平台、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方,破壞了市場營商環境,侵占了消費者正當維權的司法執法資源。
報告還指出,與職業打假不同,“職業索賠”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一般路徑為“一買、二談、三舉報、四复議、五訴訟”。此外,“職業索賠”目前正呈現團伙化、年輕化、產業化等趨勢。
此前,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規範以“打假”為名,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行為。公開信息顯示,在近四年的全國“兩會”上,已有近40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規範職業索賠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儲小芹在2018年的全國“兩會”上指出,“職業索賠”的動機並非為了淨化市場,而是利用懲罰性賠償為自身牟利或藉機對商家敲詐勒索,有的行為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因此她建議逐步遏制“職業索賠”的牟利性打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