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規實施:12月1日起辦卡需“人臉識別”
根據工信部的相關規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電信企業需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方可辦理入網手續。據雷鋒網消息,早在四年前,為了製止網絡不法行為,工信部就曾規定電信企業在銷售手機卡時需要查證用戶本人身份證件,並當場進行驗證。
不過,人為檢測的“人證比對”並不高效,且精確度不足。
利用人臉識別技術,在用戶在辦卡時,人臉比對系統能夠提取出攝像頭採集到的人臉特徵和用戶身份證照片上的人臉特徵進行比對,得出兩個特徵之間的相似度,從而確定是否為同一人,保證用戶身份真實性。
規定還展開了對二次倒賣電話卡的深入治理。要求各電信企業完善電信服務協議條款,明確用戶不得二次轉售、倒賣電話卡,並充分運用海報、廣告、短信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宣傳提醒,引導用戶至正規營業場所購買電話卡。
工信部還在規定中要求,電信企業需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積極防範用戶名下不知情辦卡,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對此規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電信企業均表示,將積極遵守規定。
可以想見的是,在手機號碼登記之外,人臉識別會越來越成為身份認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