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家族長女李富真離婚案二審判決出爐:男方獲141億韓元
三星家族長女李富真的離婚訴訟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法院判決李富真與丈夫任佑宰解除婚姻關係,不過需要李富真支付對方高達14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8370萬元)。任佑宰,男,原三星電機副社長。
2014年李富真向法院申請了離婚,從此雙方開始了漫長的有關離婚的辭訟。2016年,任佑宰再度上訴,並提出1.2萬億韓元的天價和解金。
李富真是韓國首富李健熙的大女兒。2010年12月,她被提升為新羅酒店(Hotel Shilla)和三星愛寶樂園(Samsung Everland)的負責人,也因此成為三星下屬公司中首位女總裁。愛寶樂園被視為三星的控股公司,在建築、食品及度假行業進行多元化發展。李富真是剛剛躋身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的李敘顯(Lee Seo-Hyun)的姐姐。
對於法院判決的141億韓元,女方表示滿意,而男方表示可能會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此前法院一審判決李富真支付86億韓元。
男方推算李富真的全部財產在25000億韓元左右,並要求分割一半財產,即12000億韓元。
子女監護權和撫養權則全部由李富真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