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贏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不必在全球範圍內執行“被遺忘權”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歐洲最高法院已裁定谷歌不必在全球範圍內執行“被遺忘權”。這意味著該公司僅在收到適當的請求後才需要從其在歐洲的搜索結果中刪除鏈接,而無需在其他地方刪除該鏈接。
該裁決源於谷歌與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法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CNIL)”之間的糾紛。
2015年,CNIL命令該公司在全球範圍內刪除該搜索引擎平台上的鏈接,如果這些鏈接指向包含破壞性或虛假信息。2016年,谷歌推出了“地理封鎖”功能,該功能可阻止歐洲用戶看到遭限制的鏈接。
但是谷歌拒絕在全球範圍內執行“被遺忘權”,該公司對CNIL試圖施加的10萬歐元罰款提出質疑。
“目前,根據歐盟法律,對於允許數據主體取消引用的搜索引擎運營商沒有義務……對其所有版本的搜索引擎進行這種取消引用,”歐洲法院在裁決中說道。
谷歌曾辯稱,如果這項裁決要在歐洲以外實施,則專制政府可能會掩蓋這項侵犯人權的行為。該公司在歐洲法院裁決後發表聲明說:“自2014年以來,我們一直努力在歐洲執行被遺忘權,並在人們的信息獲取權與隱私權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很高興看到法院同意我們的論點。”
該技術公司得到了微軟、維基媒體基金會,非營利的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以及英國言論自由運動組織Article 19等組織的支持。
歐洲法院顧問Maciej Szpunar還得出結論,在今年早些時候向法院提出的不具約束力的建議中,被遺忘權僅限於歐洲。
自2014年5月歐洲法院首次確定歐洲公民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迫使搜索公司從使用其姓名的查詢中刪除包含有關他們的敏感信息的網頁時,谷歌便開始執行被遺忘權。
谷歌表示,自那時以來,該已經收到了超過84.5萬個請求,總共刪除了330萬個網址,其中大約45%的鏈接最終被刪除。這包括從其歐洲網站(例如Google.fr,Google.co.uk和Google.de)中刪除結果,以及在其檢測到正在搜索的情況下,從其其他網站(例如Google.com)中限制結果。但是,這意味著,如果用戶使用虛擬專用網絡(VPN)或其他工具掩蓋其位置,則仍然可以繞開該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