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新文件詳細說明其“最高法院”計劃
據外媒The Verge報導,Facebook週二發布了新文件,詳細說明了該公司內容監督委員會的計劃,該委員會將作為該平台的“最高法院”。在周二與記者的電話會議中,Facebook表示希望委員會在今年年底之前完全配備人員,並提供有關委員會如何運作和管理的更多細節。
去年11月,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撰寫了一篇博客文章,闡述了他為Facebook創建類似該公司自己的“最高法院”的計劃。一旦完全配備人員,該機構將負責裁定其內容已從Facebook平台中刪除的用戶的上訴。它還將對公司本身提交給它的案件作出判決。
“委員會將成為我們社區的倡導者- 支持人們自由表達的權利,並確保我們履行保護人們安全的責任,”扎克伯格在一篇博文中寫道。“作為一個獨立的組織,我們希望它讓人們相信他們的想法會被聽到,而且Facebook對他們的表達沒有至高權力。”
Facebook已承諾監督機構將於明年11月開始運作。週二,該公司闡述瞭如何選擇成員以及如何影響公司平台的節制。根據Facebook週二發布的章程,監管委員會最初將至少包括11名成員,並且在人員充足時“很可能包含40名成員”。每位委員會成員任期不超過九年,分為三年任期。這些職位將是兼職,儘管委員會將由全職員工負責審查提交和進行研究。成員的姓名和審核決定也將在公共在線數據庫中提供。
但是,委員會也可以分成不同的“小組”,以專注於更具體的內容分配。如果在特定情況下他們的安全是一個問題,委員會成員可能會保持匿名。
Facebook表示希望通過各種不同背景的人填補監督委員會的職位。Facebook的管理和全球事務總監Brent Harris告訴記者說:“將會有一群人在這個董事會任職,讓那群人中的不同人感到不舒服。我們相信,在建立委員會和組成委員會並真正代表該機構組成的多樣性時,這實際上將成為一個特徵。”
該章程規定了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一系列要求,類似於公司董事會的要求。該文件寫道:“成員不得有可能損害其獨立判斷和決策的實際或感知利益衝突。” 他們還必須表現出“熟悉與數字內容和治理相關的事務,包括言論自由、公民話語、安全、隱私和技術”。
一旦委員會成員到位,內容案例將由Facebook用戶和公司本身提交,委員會將對哪些案例進行最終決定。“在選擇時,委員會將尋求考慮最有可能指導未來決策和政策的案例,”該章程稱。
要提交投訴,用戶必須首先用盡Facebook已經存在的審核系統中的所有申訴。該章程設想用戶提交書面陳述以爭論他們的具體審核案例。用戶是否可以親自作證等進一步的決定仍然需要未來的委員會考慮。
“委員會的決定具有約束力,即使我或Facebook上的任何人不同意這一點,”扎克伯格週二在一篇博文中表示。“委員會將利用我們的價值觀為其決策提供信息,並以保護人們隱私的方式公開解釋其推理。”
儘管委員會決策將公之於眾,但公開披露的細節仍不明確。Facebook表示尚未確定如何平衡委員會聽到內容投訴的用戶的隱私以及委員會決策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