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到底還能不能吃?
“晚上9:30之前的盒馬鮮生,和之後的盒馬鮮生,是兩個世界。”最近,有網友發文爆料盒馬鮮生晚間丟棄臨期食品。文章稱,盒馬鮮生在晚上9:30後,會從貨架上撤下不少新鮮食品,丟到小推車里拉走扔掉。而顧客提出拿走或者購買都不可以。
對此,網友們議論紛紛。有人稱,很多東西還能吃卻扔掉很可惜,造成了巨大的浪費;但也有人對此表示理解,稱商家如果不處理臨期商品會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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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什麼是食品的保質期?過期食品到底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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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食物的保質期?
“保質期”這個詞常見於食品包裝標識上,通常是指在在保質期限定時間段內,食品的任何一方面都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
根據我國標準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籤標準》中的定義,保質期是: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例如0℃~4℃)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這個標準中也對一些食品的保質期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這個規定是企業必須達到的最低要求,通過改進工藝和包裝,企業生產產品的實際標註保質期可以高於國家規定。
但是,“保質期”並不等同於安全,過了保質期,並不意味著就變得不安全了,而是品質較差了。事實上,“保質期”這種說法對中國消費者是造成了誤解的。
食品保質期,食品生產者說了算?
食品保質期由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食品原輔料、生產工藝、包裝形式和貯存條件等自行確定,但是還需要以食品科學和技術的基本規律進行確定。
一般來講,確定食物保質期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一個是要考慮食用品質,包括外觀、顏色、口感、味道等。保質期內的食物,其食用品質不應有明顯的劣變,例如:保質期內的麵包不會顯著變得更乾硬。另一個方面是要考慮食品衛生品質,生產實踐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標做為判斷其衛生品質的依據,保質期內的食物,不應出現微生物引起的腐敗變質現象。
根據《食品保質期通用指南》中“保質期的確定”,保質期的確定分為一般情形下的保質期確定和特殊情形下的保質期確定。一般情形下,保質期是廠家通過穩定性試驗,用恆溫恆濕試驗箱模擬食品的貯藏條件,觀察、檢測感官指標、微生物指標和理化指標,每隔一段時間記錄和判斷食品質量的變化而確定的。
除了實驗法,廠家還可以在現有研究成果和文獻的基礎上,結合食品生產、流通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情況確定保質期。另外,也可以參照或採用已有的相同或類似食品的保質期,規定某食品的保質期和貯存環境參數。
不同國家食品保質期規定存在差異
我們經常講“保質期”當做食物的安全期限,認為只要過了這個安全期限的食物就是危險的。事實上,國外對食物“保質期”的規定和說法跟我們都不太一樣,也要復雜得多。
很多國家對保質期都有不一樣的規定,他們對預包裝食品分“消費期限”和“賞味期限”。前者多用於容易腐爛的食品(如生鮮食品)上,表示在未開封的情況下,能夠安全食用的期限;後者多用於品質不容易變壞的加工食品(冷藏或是常溫下可以保存的食品),在賞味期限內保證食品品質。
國外對食物保存時間的規定也不一樣,並不是用的保質期的說法。根據國際法典委員會《預包裝食品標識法典通用標準》中的規定,食品標籤上應該標註“最短保存期”(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出售截止日期”(Sell-by-Date),“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和“此日期前食用”(Use-by Date)。其中,此日期前最佳是指在規定的任意儲存條件下產品將保持完全適於銷售並繼續具有所有默示或明示的特定品質的時段的截止日期,超過此日期,食品仍可能完全符合食用要求,但是口味可能不是最好的。“出售截止日期”是指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後日期,此日期後仍可以在家中酌情存放一定時間。
從這些表述可以看出,國外所謂“保質期”,指食物具有最佳食用品質的最後日期或者商家售賣該種食物的最後日期,這個日期僅表徵了食物的貨架天數。超過這個天數,食物的食用品質變差了,食物由best變為better(大多數時候是這樣)。商家也須考慮撤換商品,但並不意味著,這個時候的食物質量有問題,已經不能食用了。相對於我國“保質期”的叫法,國外的表述更加客觀合理,預留的想像空間較小。
保質期到期當天能吃,次日凌晨能不能吃?
很多人都把把保質期當做是食品的安全期,認為只要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就都不能吃了。
其實,“保質期”內的食品只是廠家給消費者的使用口感和安全性最佳的承諾。從口感和安全性考慮,保質期內的食品當然是最好的,但在食品貯存條件達標、包裝完好、色香味沒有發生變化的前提下,過期食品也能食用。比如過期麵包沒有發霉,也沒有變硬,顏色、味道、口感正常,就可以放心食用。
食物的保質期還與儲藏和包裝條件相關。“保質期內不變質”需要遵循廠家的保存要求才能實現。否則,在保質期內食品也可能變質,而廠家也沒有責任了。比如說,鮮奶保質期兩週,是指沒有開封且冷藏的前提下。如果已經開蓋,或者放在室溫下,那麼就可能很快變質,雖然在保質期內,但還是變質了,也並不安全。
所以,過了期的食品並不是都不能吃,而保質期內的食品,如果儲藏不當,也可能變質。
過期沒變質的食品既然還能吃,盒馬鮮生為什麼要扔?
雖然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不一定不能吃。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商家就能銷售過了保質期的食品。
《中國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衛生法規並沒有對過了保質期,但未變質食品做出明確的相關規定。但是有明文要求:禁止銷售或捐贈過期(超過預包裝上保質期)食品。所以,過了保質期的食品是肯定不能銷售的。
而且,現在食品安全監管非常嚴格,還有大量的食品安全抽檢,一旦抽到不合格產品,處罰力度也非常大。因此,從這個角度,盒馬鮮生處理掉臨期的食品,也是情理之中的選擇,這也是遵守法律規定的做法。
過期食品雖然有時也能吃,但這些還是需注意
(1)食品即將到保質期時並不意味著食物不能食用,超市裡的臨期食品,是可以購買的。或者自己買回家放過期的食品,如果沒有明顯的問題,比如說,果醬和蜂蜜沒有發霉也沒有酒味,味道和口感正常,也是可以吃的。
(2)任何一個產品的保質期,都有一定的儲藏條件要求。一般來說,儲藏溫度越高,同樣一種食品的保質期越短。比如說,零下18℃下能保存12個月,不等於室溫25℃度下也能存這麼長時間。要求密封保存可以放半年,如果敞開放著肯定不能放那麼長時間,所以,消費者購買食品後一定仔細閱讀食品標籤,注意其存放條件。
(3)商家是不能銷售過期食品的,如果發現,可以進行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