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訂網約車管理辦法:新註冊車須為純電動汽車
出租汽車和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證互認、新註冊的網約車必須為純電動汽車…… 16日下午,《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辦法(修訂草案)》獲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修訂後的《辦法》解決了網約車執法難等一系列管理難點。
根據廣東有關規定,修訂後的《辦法》明確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實行互認,駕駛員在原證件有效期屆滿前可直接跨類駕駛巡遊出租車或者網約車。同時,我市將建立行業信息發布製度,由主管部門定期發佈網約車行業經營者數量、運力規模、從業人員數量等信息,引導網約車駕駛員有序就業,促進網約車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網約車的安全一直以來受到高度關注,修訂後的《辦法》強化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維護駕駛員和乘客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根據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應加強對駕駛員身心健康和資質變化等情況的動態管理,對於駕駛員存在不適宜駕駛情況的,應當立即停止該駕駛員營運,並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此外,網約車經營者應公佈服務評價體系,明晰乘客對駕駛員服務質量評價的渠道,建立駕駛員申訴處理制度,對乘客不遵守乘車規定的行為,明確駕駛員可以拒絕或者終止提供服務,網約車經營者不得因此對駕駛員實施經濟處罰或其他限制措施。
尤為引人關注的是,修訂後的《辦法》要求網約車經營者向約車人全面、真實、準確披露約車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徑3公里範圍內的待約車輛數量和計價規則,保障約車人知情權和選擇權。
網約車作為一項共享經濟新業態,已經成為市民出行的重要渠道之一。來自市交通管理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17家網約車平台取得深圳牌照,其中10家平台已在深正式運營,持證上崗的網約車司機達到7.4萬人,註冊的網約車5.8萬台。
2017年1月24日,《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發布,為規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底,深圳決定針對當前網約車管理存在的問題,對《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系統修訂。(記者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