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潮鞋要3.6萬元數字貨幣行業掀起“炒鞋幣”風
“老年人炒股,中年人炒幣,年輕人炒鞋。不過要說最有意思最有前途的,還屬幣圈炒’鞋幣’,歡迎進入這個圈子。”拉人炒“鞋幣”的小張對以投資人身份出現的《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此表示。記者註意到,最近,數字貨幣行業內掀起了一股“炒鞋幣”風。
一家名為“55交易所”的數字貨幣交易所推出了潮牌通證ATO項目:該項目將Yeezy、Air Jordan等潮鞋通證化,即產生某個鞋的代幣(Token),投資人認購一定數量的代幣後,既可以兌換鞋子,也可以在55交易所進行代幣交易。
眾所周知,中國境內不允許開展數字貨幣交易所及相關業務,也禁止進行法幣與數字貨幣之間的兌換。此類打著“炒鞋幣”的數字貨幣交易所有什麼風險呢?
買一雙潮鞋要36613元
對於拉人“炒鞋幣”這回事,小張很是熱衷。他注意著群內的所有發言,一旦有新人入群,就加他們為好友,並且努力讓新人盡快完成註冊、登錄、實名認證“三步走”流程。
“明天有低幫倒鉤發售。”小張的言下之意是讓新人把握住機會,在小張的描述下,這些有實物資產支撐的潮鞋代幣,每期都以超額認購獲得成功,代幣的周累計漲幅穩定在10倍到30倍之間。
記者註意到,55交易所“法律聲明”顯示,該交易所是在不違反新加坡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為投資者提供交易平台和金融產品,但其用戶協議又顯示註冊地為美國。55交易所官網界面顯示,最近的潮鞋代幣發售於9月12日,代幣簡稱“AJLTS”,代幣總量為13000枚,包括兩部分:2600枚先到先得部分和10400枚比例分配部分。
每經記者從小張的口中得知,潮鞋Jordan 1 Low Travis Scott的發售價為130美金/雙,用戶可以用1301枚AJLTS兌換該潮鞋,其中1枚是轉賬手續費。
記者通過55交易所APP發現,該交易所已經上架11種潮牌通證,漲跌幅有正有負。記者打開名為AJOW(Air Jordan 1 Off-White)的潮牌通證,該代幣的價格約為2.7175USDT/枚(人民幣約19.27元),發行總量為190000枚,發行價格為0.1USDT,用戶可使用1900枚該代幣贖回(購買)一雙對應的潮鞋,不斷有用戶買賣該代幣。
StockX數據顯示,該通證所對應潮鞋的最近報價達4201美元/雙(人民幣約3萬元)。按照1900枚AJOW的贖回價格計算,兌換一雙該潮鞋約花費人民幣36613元。
小張信誓旦旦保證鞋子是正品:“鞋都是真的,很多人已經拿到了兌換的鞋,沒必要為了那些假鞋子砸了交易所的招牌。”
交易所風險提示耐人尋味
值得一提的是,55交易所風險提示耐人尋味,其聲稱“55交易所ATO交易僅適用於允許此類參與的地區和司法管轄區的用戶”。
然而,55交易所官網卻高掛人民幣與數字貨幣USDT的兌換方式,教程包含文字表述和圖片展示,即使是“萌新”用戶也能看得明白。用戶購買USDT後,即可使用購買的USDT認購該交易所推出的ATO項目。記者通過官網“交易中心”發現,用戶也可以人民幣作為標價出售手中的BTC等數字貨幣。
一位數字貨幣行業資深律師對記者表示,註冊地在新加坡的交易所在其國內開展業務是合法的,只需要遵守本國法律約束。但是,如果交易所在中國進行項目的推介或者招攬客戶,那麼就應該遵守我國法律規制。首先,2013年我國承認比特幣的法律屬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但並未認可其他原生代幣(如空氣幣等)為合法的虛擬財產地位。其次,交易所如果接觸一些不靠譜的項目方為“空氣幣”站台,則涉嫌詐騙罪或成為詐騙犯罪分子的共犯。最後,中國居民參與ICO、STO的投資與買賣,性質類似於在參與賭博等違法行為,不宜保護其損失的資金或利益。
存在“無法提現”的風險
此外,55交易所風險提示稱,存在“無法提現”的退出風險:由於Token的底層技術或者55資產網絡交易平台的原因,用戶購買的Token可能無法全部或者部分提現。55交易所表示,平台上線的任何商品或服務均不由其生產或提供,不代表交易所與商品或服務有關聯或背書。該交易所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務均按“原樣”提供,不提供任何擔保,在任何情況下,交易所不承擔任何違反擔保的索賠或因供應商未能履行其對用戶的擔保義務而引起的任何損害的責任。
京師律師事務所證券和投資基金法律事務部主任劉盼盼對記者表示:“潮鞋”本身作為市場現象,作為底層資產層面,區別於一般的股權、債權及收益權的證券化或TOKEN化,本身面臨著更不確定的市場波動,通證化的潮鞋是否能得到註冊地交易所的合規確認,目前不得而知;該類項目中,由於“潮鞋”的交易溢價由市場品牌的稀缺性影響,而非像知名字畫、收藏品等具備一定歷史承載、具備人文內涵的長期價值性,在新加坡非盈利C LG控股離岸公司模式下的代幣交易,如果一旦喪失市場熱潮支持,投資者面臨本金喪失的可能性,作為交易所,吸收散戶投資時如果承諾保本保收益,根據屬地管轄、屬人管轄等原則,將可能觸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若存在非法構造底層資產概念,如“空氣鞋”等行為,則可能觸發集資詐騙罪的要件;最後,還有 些項目交易所是註冊在美國的,聲稱是合規採用UT(Utility Uoken),關註一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於此類合規的要求,在美國UT是一種組織類型的區分,而非法律意義上的區分,因此並不確定它們是否受到證券法規的約束,UT方面的投資在於標的未來的服務或產品的需求增加,由此,投資者在投資實用型通證UT防御風險可能是有限的。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鞋穿不炒”應該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早些年的普洱茶等也曾被炒作過,現在到“炒鞋”。這種資本遊戲的過程中,每個人都希望他人是“韭菜”,但是到頭來自己很有可能被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