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律或強迫Uber將司機轉正為員工
面對其商業模式中最嚴重的威脅,Uber又開始堅持它一貫的觀點:該公司是一個科技平台,而不是運輸公司。現在,由於加州新法律威脅要顛覆其廉價勞動力來源,Uber指出它為實現多元化而採取了許多嘗試(例如食品和貨運),以此說明司機仍是其獨立承包商,在他們追求更高使命的過程中,這些司機只是外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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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的工作處於Uber的常規業務流程之外,我們的工作是為幾個不同類型的數字市場提供技術平台,”該公司首席法律官托尼·韋斯特(Tony West)週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Uber通過司機的勞動獲得了巨額營收,但卻沒有將他們視為員工並支出相應的費用。加州已準備打破這種商業模式,而這家網約車巨頭正準備迎接另一場法律鬥爭。
根據已獲加州議會兩院通過的《第5號議案》(下文簡稱“AB 5”),如果零工經濟的勞動者隸屬於相應企業的通常流程,這些工人將有權獲得最低工資和工人薪酬。
關於司機不是Uber核心成員的觀點引發了批評者的憤慨,但該公司長期以來一直依賴於這一論點,試圖能避免為司機提供員工待遇。但該公司2016年卻在英國的的一項裁決中敗訴。
加州的這項法案得到了該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的支持。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為,這將形成突破性的轉變,最終讓工人得到應有的回報。Uber及其盟友表示,如果該法案成為法律,它可能不會大幅改變商業模式,因為究竟哪些工人符合條件仍然存有疑問。
“AB 5不會一夜之間把每個人都變為員工。”韋斯特說。相反,新標準將用於確定某些工人究竟是僱員還是承包商,他說。“現在,我們能否通過加州的考驗還有待觀察。”
懷疑論者稱Uber可能過於樂觀了。法律專家、學者和金融分析師說,雖然它使用仲裁、訴訟和和解來阻止司機為將身份轉成員工而做出的嘗試,但AB 5可能對公司構成重大風險,特別是當美國其他地區也採用類似措施時。
Uber總部所在地舊金山的就業律師詹森·洛爾(Jason Lohr)表示,如果Uber低估了AB 5給司機帶來的利益,那麼Uber就是在“吹著口哨穿過墳場”。他說,該州大多數法律界人士都預計司機將被視為僱員,從而要求Uber像其他雇主一樣為其提供工傷賠償保險。
“如果Uber拒絕,對於人身傷害律師來說將是一筆財富。因為當司機受傷時,公司將被認為是疏忽大意,而且會因為未能提供保險而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律師費。”洛爾說。
成本上升
紐約DA Davidson的分析師湯姆·懷特(Tom White)認為,勞動力成本增加可能導致網約車司機價格上升,這可能會破壞Uber及其主要競爭對手Lyft的增長策略。
“我們看到的一些數據表明,為了讓網約車成為私家車的合適替代品,價格必須下降,而不能上漲。”懷特說,“如果Uber被迫實質性提高價格,那這個故事就難以說通。”
Uber股價較5月首次公開發行時下跌約25%,該公司估值約為780億美元。懷特說,該公司股價已經反映出對加州法律的擔憂。這部法律可能面臨一些障礙,包括由Uber和其他公司資助的投票措施。
“市場普遍預計AB 5的簽署已經板上釘釘。” 懷特說,“但我認為這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即這是否必然意味著在雙方達成一致之前就會採取強制實施。”
關於在工會和公司之間針對向司機提供某些福利但不提供員工身份展開的討論,加州州長辦公室也起到了促進作用。自去年以來一直在進行的會談沒有達成妥協。如果會談沒有突破,紐瑟姆對該法案的支持將促使其最終簽署成為法律。
隨著AB 5獲得加州州長的支持,Uber抱怨說其他行業已經成功通過遊說讓他們的工人免受該法律的影響,包括髮型師、旅行社、狗美容師和工程師等。
零工經濟公司還抗議一項允許加州總檢察長或城市檢察長起訴他們的條款,而且可以在他們將員工錯誤分類為獨立承包商時阻止其繼續運營。
“武器化”法律
Uber、Lyft和其他六家公司在發給紐瑟姆和立法者的一封信中表示,這項規定“有效地武器化”了AB 5,並可能導致科技公司“被任意當做訴訟和禁令的目標”。
韋斯特表示,如果AB 5簽署成為法律,Uber就準備重回法庭。他說,Uber的部分法律主張是:該公司自認為是一個技術平台,而非運輸公司。
根據新的法律,只有當司機在公司業務的“通常程序之外”開展工作,才能被歸為獨立承包商。Uber最大的業務是網約車,但它也開發了餐飲送貨和貨運平台,目前還在開發新服務。
Uber“將個人與工作機會聯繫起來”。韋斯特說,“當法院明白這一點時,他們就會意識到司機並不參與Uber的核心業務——因為Uber是一家經營數字市場的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