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歸還扣留兩年貨物華為撤訴
近日,美國政府將兩年前無故扣押的一批電信設備歸還華為公司,從事實上承認了其行為的違法性和隨意性。考慮到起訴的理由消失,華為美國子公司於9月9日提交撤訴申請,撤回今年6月針對包括商務部在內的多個美國政府部門提起的訴訟。同時華為認為,這起扣貨事件是美國政府針對華為做出的一系列不正當和不公正行為的體現。
這批設備中包含華為原產於中國的以太網交換機、服務器等產品,原計劃在2017年9月完成在美國加州實驗室的測試後運回中國。但設備在轉運途中,被美國商務部以可能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為由在海關扣押。在此後20多個月的時間裡,儘管華為反复詢問調查進展,但美國政府始終未給出任何決定並一直扣押設備。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今年6月21日,華為美國公司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發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美國政府的扣貨行為違法。華為美國公司認為,美國政府遲遲未能就設備是否需要出口許可做出認定,損害了華為美國公司的憲法權利,也違反了行政程序法等法律。
今年8月,美國政府書面告知,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認定該批設備不需要出口許可,華為公司在轉運設備過程中也沒有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隨後美國政府主動付費將設備退還給華為美國公司。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華為美國子公司事實上贏得了這個訴訟,但是我們對美國政府未能就長時間非法扣押的行為給出任何解釋表示非常失望。
華為美國公司在撤訴申請中說,曾書面請求美國政府就2017年的扣貨依據、2019年決定放貨的原因以及為何經過兩年的時間才得出相關結論做出解釋,但目前美國政府仍未提供相關信息。
“這種隨意、非法的政府行政行為——不當扣留公司財產且不給出解釋,應該為所有在美國從事正常商業活動的公司所警示,更應該被法律嚴格限制,”宋柳平說。
華為在9月3日公佈的一份媒體聲明中,列舉了一段時間以來美國政府動用國家機器,濫用司法和行政權力影響華為正常運營的行為,其中第9點提到美國政府通過恐嚇、拒發簽證、扣貨等方式,阻撓華為公司正常的商業活動和技術交流。宋柳平也表示,華為將繼續通過合法的方式積極維護自身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