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官網刊發重磅文件運營商不能拖欠款項了
近日,工信部官網發出:為了促進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了行政法規《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
《意見》的第九條【付款期限】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應當在30日內付款;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合同約定將檢驗或者驗收作為付款條件的,上述期限最長可以延長30日。基於合同性質確實需要更長時間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且《意見》還對遲延支付作了明確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遲延支付給中小企業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逾期利息的,中小企業有權要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賠償實際損失。
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以審計作為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條件,不得以主要負責人變更為由拒絕履行付款義務。對大型企業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強迫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遲延支付,最高要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此《意見》實施後,對廣大通信廠商而言,是不是普天同慶的好消息?
運營商拖欠款項已是家常便飯,特別是在通信工程以及運維領域,工程款回收是個大難題。
有工程施工單位大吐苦水:隨著運營商市場的競爭越發激烈,通信工程難度加大,市場物價上漲,只有工程承包價格不漲。價格不漲就算了,3年前就已經完成的工程,現在還沒有回收完款,公司總是說工程沒有驗收完,審計沒有完成各等接口拖欠工程款。
這一《意見》的實施,確實是有所成效的。有家園網友爆料:目前各省好像已經開始實施了,聽說8月開始,大型廠家的回款壓力突然增大。
據悉,下一步,國家將建立微型企業法律援助制度,並由國務院建立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投訴平台,受理相關投訴,各級人民政府也將按規定公佈相關投訴程序和規則,並把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情況納入營商環境評價、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指標及財政預算。
借用網友的一句話:年初,國務院開會說政府都不能拖欠,運營商更加沒底氣拖欠了。長遠來看,營商環境改善將是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