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支付寶等繳稅有規可依央行發文規範支付機構參與國庫經收
今後個人可以更有保障地通過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APP繳納稅收等預算收入資金了。為規範非銀行支付機構、商業銀行和清算機構提供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的行為,維護國庫資金安全,保障繳款人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8日。
支付寶裡的稅務服務
所謂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托商業銀行或清算機構與國庫直連的網絡通道,共同為各類預算收入經收入庫提供的網絡支付服務。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是國庫經收業務的延伸,是僅面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供的網絡支付服務。
“近年來,隨著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機構APP應用不斷廣泛,繳款人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繳納稅收等預算收入資金的需求日益強烈,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也表現出參與提供國庫經收支付服務的意願,各地紛紛開展了涉及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經收的業務創新。這些創新業務對國庫管理經收業務構成了新的挑戰,迫切需要出台有關製度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國庫經收的各項要求。”央行在《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稱。
具體來說,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服務包括兩種業務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清算機構與商業銀行連接,依托商業銀行直連國庫的網絡通道提供經收支付服務;二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托清算機構直連國庫的網絡通道提供經收支付服務。
根據《徵求意見稿》,想要參與提供國庫資金經收支付業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獲得互聯網支付或移動電話支付業務許可,此外,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均為B類及以上,且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徵求意見稿》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只能依托國庫收納預算收入的現有渠道,配合商業銀行、清算機構為繳款人提供支付服務。
考慮到國庫資金性質的特殊性,《徵求意見稿》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只能從國庫、稅務機關和繳款人拿到最少且必須的信息完成支付服務。
此外,是為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徵求意見稿》禁止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提供服務時從自身備付金賬戶扣款或停留資金。
為確保退庫資金安全,《徵求意見稿》在退庫方面不允許非銀行支付機構辦理國庫資金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