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視燒屏:澳洲判令LG賠償消費者約78萬
此前,我們已經不止一次報導過LG OLED面板電視燒屏(Burn in)的問題。在消費者多次投訴後,監管部門終於出手了。據外媒報導,澳大利亞聯邦法院週五要求LG賠償兩位消費者16萬澳元(約合78萬元人民幣),原因是拒絕提供維修、更換或退款服務。
燒屏資料圖(via ZDNet Cho Mu-Hyun)
法官Middleton介紹,兩名消費者於2013年購買了LG的電視,但不到一年均遭遇了燒屏問題。兩位消費者向LG尋求解決時,對方以LG的質保條款搪塞。而澳洲消費者條例規定,在製造商的質保條例過期或者不適用時,消費者仍有權尋求維修、更換或者補償。
可查的資料顯示,LG電視燒屏問題屢見不鮮。2015年,安裝於韓國N首爾塔的OLED燒屏;去年年初,仁川機場新安裝不久的LG OLED彩電燒屏,後被迫換成液晶屏型號。今年4月,美國一家知名賣場的LG OLED電視屏幕也燒了。
4000小時老化測試,遠低於廠家標稱30000小時(截圖via ZDNet)
事實上,隨著三星 QLED量子點、MicroLED等技術的成熟,獨自堅守OLED大屏彩電的LG遭遇的爭議越來越多。
IHS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LG OLED彩電銷量約127萬台,同比僅增長20%,遠低於前兩年的97%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