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偷拍:違法成本需加大而非指望每個人自成專家
時裝店試衣間有偷拍,酒店房間有偷拍,甚至連長住的出租屋裡也有偷拍……最近一段時間,不斷爆出的偷拍事件受到越來越多關注。上個星期,深圳、鄭州警方相繼通報兩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都因購買針孔攝像設備,並實施偷拍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而落網
儘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偷拍設備及竊聽竊照行為不乏規定約束,但近年來偷拍行為卻屢禁難止。偷拍頻發,問題出在哪兒?防範偷拍,又該靠什麼?6月24日晚,《央視財經評論》邀請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和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做客演播室,深度解析。
偷拍頻發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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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以下罰款。
– 邱寶昌:偷拍不易發現經營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現在技術越來越先進,偷拍的隱蔽性確實很強,而且在偷拍的灰色產業鏈條裡,有設備生產者的利益,有銷售者的利益,還有通過竊聽、偷拍做成產品銷售的利益,在利益推動下,偷拍更加防不勝防。
另一個重要方面是經營者,包括旅店、酒店、試衣間,這些場合沒有對消費者個人隱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 馬光遠:偷拍猖獗源於違法成本低
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關於偷拍的案例,大多數的處罰非常低,很多時候最多拘留幾天就完了。
但偷拍其實涉及很多環節:比如設備哪裡買的?因為按規定這些設備生產銷售都有嚴格限制,誰生產的?誰賣的?為什麼沒人追責?如果是網上,難道網上是法外之地嗎?
類似案件偷拍者關了幾天,出來以後可能繼續幹,之所以這麼猖獗,就是違法成本太低了,幹這事是賺的,不是賠的。
防範偷拍靠什麼?
新聞鏈接:偷拍設備手機排查法
進入房間後拉上窗簾關上燈,使房間成為一間暗室。打開手機的照相機,對準房間內有可能裝有攝像頭的地方仔細掃一圈,由於針孔攝像頭配備了紅外感應功能,在黑暗環境下會發出紅外線補光,如果手機屏幕上有光斑出現,就應該是針孔攝像頭的位置。
– 馬光遠:防偷拍不能缺失刑事責任
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非法銷售環節,平台是有責任的,這個責任其實不亞於最后買了設備去竊聽、竊拍的。
現行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器材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才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長期從事這個行當的,實際上可能牟利非常大,它沒有直接造成誰在偷拍行為中受害,但卻間接造成無數偷拍事件,這個後果並不比造成一個受害者的悲慘遭遇要輕,但卻不會被追究,這說明我們現行法規,包括相應刑事責任,是不夠完善的,當現行法律規定跟不上現在隱私保護的需要時,就應該做進一步完善改進。
– 邱寶昌:完善法律嚴格執法對偷拍者嚴懲不貸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公共場合,比如消費者去住宿、娛樂、消遣的場所,如果要求消費者火眼金睛識別偷拍,消費者是很難做到的。
承擔這個義務和責任的應該是經營場所。這不僅需要從立法上去完善,更需要嚴格執法。
一方面對偷拍者要嚴懲,另一方面從源頭追溯,要對非法經營者重拳出擊,改變現在這種偷拍器材,這麼容易就能購買的局面,哪些產品根本就不能上架,哪些要時常清理整頓,一經發現必須下架,這些都應該進一步完善,多頭並進治理。
– 馬光遠:期待每個人成為防偷拍專家是一種無奈
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現在有很多防偷拍攻略,其實很不應該,這說明我們的法律體系沒能給大家提供一個足夠的隱私安全保護屏障。如果把防偷拍的希望,寄託在讓每一個人變成專家,那是一種無奈。剛才的案例,針孔攝像頭在電風扇裡,一般人誰能發現?難道都要拿螺絲刀撬電風扇嗎?
所以,最重要的不是教大家怎麼防,而是立法、執法體係要完備,讓人們住酒店不用擔心,過橋不用擔心,買車不用擔心,裝修不用擔心,不用變成任何專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生態。
– 邱寶昌:全社會共同努力打擊侵害公民個人隱私的行為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對違法生產、違法銷售,中介發布,以及黑色利益鏈的所有參與者,都要嚴厲處罰,同時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管生產的、管銷售的、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要各司其職,同時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加大加重打擊力度。比如,情節嚴重,什麼叫情節嚴重?我認為偷拍並上傳就是情節嚴重,就需要頂格處理。
– 馬光遠:構建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體係時不我待
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構建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體系,目前的重視程度可能還是不夠。比如生產者責任怎麼定?銷售者責任怎麼定?偷拍者責任怎麼定?目前法律約束是不夠的。
在很多情況下,我們總是強調偷拍本身,或者造成的後果,卻容易忽視前端責任,在這一點上我們的容忍度應該再低一些;第二個,執法更嚴一點,比如酒店出現偷拍,如果不是他弄的,而是別的住客弄的,該怎麼罰?如果是他弄的,是不是就可以永久取消他的經營資格?
這種立體的立法、執法體系,才是我們講的整個法律體系的一個安全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