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ing公司的火焰噴射器可能會在紐約州被禁
據外媒報導,包括埃隆·馬斯克創辦的無聊公司(Boring Company)在內的火焰噴射器(Flamethrower)引發了紐約立法者的擔憂。為此,該州參議院於本月通過一項禁止將火焰噴射器用於娛樂用途的法律。
獲悉,在該法案下,持有一把火焰噴射器將會被判以E級重罪,而這可能會導致最高可達4年的牢獄之災。
議員們一份新聞稿中指出,埃隆·馬斯克的無聊公司發布了一款新型火焰噴射器並在幾天之內就將2萬台賣光,而這一切完全考慮過對購買者的培訓、也沒有考慮他們的購買理由,所以允許公眾獲得這類商品是非常有問題的。
去年,馬斯克在Twitter上表示,該公司將該產品改名為Not a Flamethrower,這麼做則是為了避免當時頒布的禁止運輸任何被稱為Flamethrower的東西的監管/海關規定。
據悉,這項由民主黨參議員John Brooks和David Carlucci提出的法案於6月11日在參議院以48票對13票通過。目前,該法案尚還未在眾議院上投票表決。
而這並不是立法者第一次嘗試禁掉這家無聊公司的火焰噴射器。去年,來自加州的民主黨議員Miguel Santiago表示,他計劃推出一項州級立法,它將禁止向公眾銷售火焰噴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