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身無分文:法院曝光ofo無可執行財產押金怎麼退
ofo小黃車沒錢了?!6月1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執行裁定書,將小黃車的“家產”曝光了。執行裁定書顯示,ofo小黃車供應商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2.498億元。
但出乎意料的是,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小黃車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向法院報告稱:其名下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無對外投資、無車輛,雖開設了銀行賬戶,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賬戶無餘額。
買賣合同糾紛
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民初35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以(2019)津執29號執行裁定書裁定由本院(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同)執行,本院於2019年4月16日立案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為人民幣249,821,023.90元。
2018年11月4日,中證君曾前往位於天津市東麗區的富士達廠區探訪。當時,中證君一進入廠區,就看到大量青桔單車、小藍單車。中證君走訪廠區,並未找到小黃車的踪影。
當時,一位富士達員工對中證君表示:“ofo剛開始生產兩個月就沒有(生產)了,當時就生產一批,造了大概15萬(輛),忙了一陣子。但2017年上半年就不生產小黃車了,2018年壓根沒有(生產小黃車)。”
執行裁定書顯示,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依法報告了財產——其名下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無對外投資、無車輛,雖開設了銀行賬戶,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賬戶無餘額。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了查詢,系統反饋查詢信息為無財產。到被執行人住所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傳統查控,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亦無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提供,法院亦已對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進行核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
眾多用戶押金仍未退
據小黃車官網消息顯示,2014年戴威與4名合夥人薛鼎、張巳丁、於信、楊品傑共同創立ofo小黃車。從2015年3月17日到2018年3月13日,近三年時間融資9輪,金額超過21.46億美元。據公開信息,阿里巴巴、弘毅投資、中信產業基金、滴滴出行、DST、灝峰集團、天合資本、螞蟻金服、君理資本、經緯中國等多個投資方參與過小黃車的融資。
2018年,搬離總部、用戶排隊退押金、限制消費……關於ofo小黃車的新聞不斷出現。
2018年10月19日,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准變更為陳正江。當時,小黃車錶示,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僅是ofo內部正常的人事變動,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仍為戴威。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2018年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發“限制消費令”。該公司及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戴威,不得實施相關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018年12月19日,戴威在全員信中表示,由於沒能夠對外部環境的變化做出正確的判斷,公司一整年背負著巨大的現金流壓力。退還用戶押金、支付供應商的欠款、維持公司的運營,1塊錢要掰成3塊錢花。當時,戴威說:“我希望每一位ofo人都能認同並堅定信念:不逃避,勇敢活下去,為我們欠著的每一分錢負責,為每一個支持過我們的用戶負責!”
但現實情況是,小黃車仍然欠著不少用戶的押金。
2019年6月18日下午,一位ofo小黃車用戶對中證君表示,她的小黃車使用押金至今仍未退回。據該名用戶提供的退押金進度顯示,截至6月18日下午3時許,其排在8202695位。
6月12日,中證君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獲悉,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陳正江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