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欲就頭像暱稱所有權與騰訊抖音對簿公堂被天津濱海法院駁回
今年2月,因認為用戶頭像/暱稱等數據是其進行商業競爭的核心資源,騰訊於天津濱海新區法院起訴抖音,併申請法院禁令。3月,法院據此下達訴訟禁令。根據禁令,如果相關用戶不盡快更新頭像/暱稱,將無法使用抖音登錄多閃,抖音的其他功能和服務也將受到限制。
這一案件最近出現了用戶的聲音。
6月16日,一位名為“Kira是只海豹”的用戶在網上曬出自己的法律申請書,她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騰訊訴抖音案,以維護自身權益。但被法院以“與你無關”為由拒絕。
她在申請書中指出,自己的微信頭像和暱稱,應該完全屬於自己,要不要在抖音上使用、如何使用,應該是自己決定。
(用戶“Kira是只海豹”向天津濱海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請)
關於第三人主張參與訴訟的問題,張新年律師指出,第三人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要求參加到訴訟中來,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本案中,雖然法院駁回了申請人以第三人參與訴訟的主張,但案件的走向顯然會影響這名用戶今後使用抖音的情況,她申請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是積極維護自身權益的表現。”
目前,騰訊訴抖音不正當競爭案仍在審理階段,法院並未做出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