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擊的美國監管:蘋果谷歌亞馬遜,統統圈起來
20 年間,矽谷誕生了微軟、蘋果、Google、Facebook 等眾多明星公司。新生的創業故事慢慢演變成商業世界的重要力量,滲透進數十億人的日常生活,它們的一舉一動也越來越引來政府監管部門的注意。
據《華爾街日報》當地時間6 月3 日報導,FTC(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DoJ(美國司法部)最近討論了應該由誰來承擔對Google 的反壟斷調查工作,二者同意將“擔子”落在司法部身上。CNN 稱,由司法部反壟斷負責人Makan Delrahim 領導的工作將會重點審核Google 的搜索、廣告業務。
《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稱,司法部最近幾週一直在為調查做準備工作。但這並不意味著司法部已經迫不及待地站在Google 對立面。司法部前官員Gene Kimmelman 說道,“對於Google 來說,這是一次警告。司法部至少將更為謹慎地審查Google 的行為。鑑於Google 在互聯網行業的領先地位,必須小心不能玩忽職守。”
鑿子,還是大錘?
Google 其實早有與監管博弈的“慘痛經歷”。
- 2017 年6 月,Google 因為通過自家搜索引擎將用戶引導到自家的購物平台上,被歐盟罰款24 億歐元。
- 2018年7月,歐盟判定Google濫用安卓系統的主導地位,要求手機廠商捆綁安裝Google旗下應用程序,處以43.4億歐元的罰款。
- 2019 年3 月,歐盟對Google 罰款15 億歐元,因為後者在AdSense 合同上添加排他性條款,阻止競爭對手在這些網站上投放搜索廣告,阻礙了在線廣告領域的行業競爭。
兩年不到,Google 被歐盟罰了82.4 億歐元。不過Google 對三次判定都提出了上訴。
2018年,Google 的全年營業額1368.19 億美元,相比之下歐盟對Google 開出的三張“罰單”算不上“大出血”。但是反壟斷大環境下,歐盟監管機構至少比美國監管機構採取了更為強硬和堅定的態度。其實,早在2011 年,FTC 就對Google 展開了廣泛的調查——Google 是否涉嫌在搜索結果中優先顯示自家產品。維持兩年多的調查最終以“並未發現壟斷行為”收尾,Google 一方只是自願對某些業務進行調整。
“監管Google”消息一出,一直試圖拆分大型科技公司的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旋即在Twitter 在發表了評論,“Google 的力量太強大了,而且他們用此來損害小企業的利益,壓制創新,創造了一個對自己有利的不公平環境。是時候反擊了,這是我為什麼之前強調拆分Google,還有其他大型科技公司。”
伊麗莎白·沃倫在Twitter 上發表對“監管Google”新聞的評論| Twitter
在沃倫看來,對科技公司的監管要像一把“大錘”,直擊根源。但是投資公司MENLO VENTURES 的合夥人Matt Murphy 持有不同的觀點:監管機構不要採取可能導致公司解體的“高壓”行動。“許多問題需要鑿子而不是大錘,有時候華盛頓方面似乎想用大錘來解決科技公司的問題。”
《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稱,Google 準備向美國監管機構展示在不同市場廣告業務的非公開、精細數據。Google 分別向歐洲、加拿大、巴西和印度的監管機構出示此類信息,幫助自己抵禦這些國家的反壟斷“威脅”。雖然司法部還沒有具體給出審查計劃,但是正如CNN 評論道,隨著瞄準世界上最強大的科技巨頭之一,政府邁出了對商業公司規模化審查的第一步。
自由,還是控制?
2013年,FTC給了Google“通行證”之後。一瞬間,抱怨聲四起,與Google存在競爭關係的旅遊網站Tr iPadvisor,點評網站Yelp和電商網站ebay等紛紛指責Google優先推廣自己服務。《紐約時報》指出消費者團體認為FTC的決定是美國反壟斷執法的失敗。
據《華爾街日報》稱,甲骨文和新聞集團都曾呼籲澳大利亞監管機構分拆Google,稱Google 在搜索和廣告技術上的主導地位正在損害消費者、廣告主和媒體的利益。eMarketer 的數據顯示,雖然2018 年Google 將美國37% 的在線廣告營收收入囊中,但是Google 的廣告技術服務了70% 的市場。通過“介入”廣告主和網站二者之間,Google 從在線廣告交易中獲得30% 的提成。
被AT&T 收購的廣告技術公司AppNexus 的創始人布賴恩·奧凱利(Brian O’Kelley)在5 月份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證詞中說道,“我看到Google 利用捆綁自家廣告技術攻擊我們,並且阻礙我們的增長。”被問及是否認為Google 應該被分拆,他回答:是,“Google 看起來很像超級壟斷企業,就像AT&T 在20 世紀70 年代初做的那樣。”“搜索、視頻共享、廣告服務、分析——Google 幾乎涉及互聯網的每一個部分。”
Google 日益凸顯的影響力令監管機構、競爭對手感到畏懼,而他們給出的“抵抗”也不斷加碼,呼籲從罰款和整改,到拆分和解體。而外界對於科技巨頭的忌憚並非毫無理由。去年年底,Google CEO Sudar Pichai 在國會山接受問詢,時任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凱文·麥卡錫(Kevin McCarthy)問到:美國的科技公司是自由的工具,還是控制的工具?
2017 年,Google 透露美國總統競選期間俄羅斯特工在旗下YouTube、搜索引擎等產品上購買廣告,Google 成為了傳遞虛假信息的平台;今年,極端右翼份子佈蘭頓·塔蘭特的新西蘭槍擊視頻在YouTube上病毒式傳播,Google 成為了散播仇恨言論的工具;特朗普炮轟Google,認為後者壓制保守黨的聲音。數據隱私,蜻蜓計劃,政治偏見,Google 面臨的問題和指摘層疊而上,背負責任的分量也越來越重。
政府對於Google 的擔憂也從商業上搜索引擎和廣告業務的壟斷,上升到對社會的輿論引導和言論控制。這種變化當然也不僅僅體現在Google 這一家公司身上。
無人倖免
兩大監管機構——FTC 和司法部除了對Google 的監管達成了新協議以外,前者還將主導亞馬遜和Facebook 的監管,後者也正在考慮對蘋果進行反壟斷調查。
此前,FTC 還負責監管零售業的反壟斷問題,在2017 年,亞馬遜經FTC 批准後完成了對全食超市的收購。近幾個月來,FTC 加大了審查力度,並在今年2 月成立了負責審查科技市場競爭問題的工作組。FTC 官員表示,工作組將重新評估過去政府允許的大型科技公司對未來有潛力成為競爭對手的小公司的收購案。知情人士稱,這其中包括Facebook 對WhatsApp 和Instagram 的收購。
司法部也有審查蘋果的歷史經驗。2012 年,司法部起訴蘋果和多家出版商,指控其合謀操縱電子書價格,蘋果敗訴,支付4 億美元。
而目前美國反壟斷法主要圍繞一個概念,壟斷者通過抬高價格和限制投資“給消費者帶來直接的傷害。”但是從Google 提供免費的服務,Amazon 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來看,科技公司除了要面臨商業層面的監管,也要面臨社會層面的難題。比如FTC 已經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調查Facebook 數據隱私問題,社交媒體“壟斷”著信息流動也已然成為政界呼籲拆分科技公司的考量。
“潛在的反壟斷監管會給Google,和更廣泛的科技行業帶來麻煩。”彭博社的Shira Ovide 評論道,2019 年Google 將面臨更多的問題,任何一項調查進一步,都將無可避免地更廣泛、更深入、更複雜到Google 和投資者都無法預測的地步。」“Google,或者任何大型科技公司都不會倖免於此。”
時勢不再
美國兩黨也在科技公司的審查上保持了一致的步調。
同樣在當地時間6 月3 日,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House Antitrust Subcommittee)主席David N. Cicilline 宣布針對科技公司發起一項反壟斷調查,Cicilline 指出立法者想知道矽谷的科技巨頭——Facebook、蘋果、亞馬遜、Google 是否有阻礙競爭和傷害消費者的行為,但是審查範圍不局限於上述四家公司。
調查將集中在三個領域:
- 記錄數字市場中的競爭問題;
- 審查佔據主導地位的公司是否違背反壟斷競爭;
- 評估現有的反壟斷法、競爭政策和當前的執法水平是否足以解決這些問題。
此番聲明之後,兩黨官員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少數『守門人』已經開始控制在線商務,內容和通信的關鍵動脈…鑑於國內日漸集中和整合的趨勢,我們必須調查數字市場的競爭現狀和反壟斷法的健康狀況。”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杰羅德·納德勒說道。
“Big Tech(大型科技公司)在經濟環境和整個世界扮演著重要角色。”喬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道格·柯林斯(Doug Collins)表達了相似的看法,“隨著他們擴張自己的市場份額,越來越多的問題湧現出來,市場是否還存在競爭力。兩黨對數字市場的競爭審查給了我們機會去回答以上問題,必要的時候,採取措施。”
科技公司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沃倫提出將科技公司納入公共事業,將它們提供的服務從他們的產品中分離出來。她也明確表示這將會是2020 年競選總統的“主題”。沃倫表示,她的競選團隊在舊金山火車站立了一塊廣告牌,吸引矽谷通勤者的注意,尤其是那些因為科技因素推動房地產價格上升而搬到遠處居住的通勤者。
《華盛頓郵報》評論道:“監管機構的潛在調查標誌著矽谷的不確定性,迄今為止,科技行業在規避美國嚴格的監管方面效果一直不錯,但是隨著這些公司發現在華盛頓幾乎沒有了朋友,這個時代可能即將結束。”
還在壯大的科技巨頭,逐漸成為商業世界的“主宰”和信息流動的“開關”。撇開政治不談,反壟斷機構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亞馬遜被指控利用在線平台的數據獲得競爭優勢;蘋果收取30% 應用商店分成是否涉嫌壟斷;Facebook 和Google 一起主導著數字廣告市場…除了數字市場中的競爭問題,當前的反壟斷法和執法工作是否跟上了技術變革的步伐?
誰也說不好這些科技巨頭的未來會如何,但是就像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的競爭法律師亞歷克·伯恩賽德(Alec Burnside)所說的,“因為這標誌著,時勢不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