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開發者向蘋果發起集體訴訟:指稱其觸犯競爭法
一批iOS開發者已對蘋果公司發起集體訴訟,稱該公司“故意利用其壟斷地位”向想要製作應用的開發者收取“扼殺利潤”的費用。這樁訴訟是向美國加州北區地區法院提起的,聲稱蘋果公司違反了“謝爾曼法案”(Sherman Act )和加州“不公平競爭法”(Unfair Competition Law),請求對此案進行陪審團審判,並要求該公司向開發者作出賠償。
代表原告方的律師事務所Hagens Berman曾在2016年贏得一樁針對蘋果公司和其他圖書出版公司的訴訟,罪名是操縱價格。
“這不是我們第一次對蘋果公司的反競爭行為提出指責。”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的執行合夥人史蒂夫·博曼(Steve Berman)說道。“我們曾經成功地讓蘋果公司遵守法律,現在則計劃努力為iOS開發者爭取權利,他們辛勤工作,將自己的創造力引入了iOS應用商店,寄希望於自己的創作能夠公平地盈利。”
“蘋果在App Storee應用商店的所有銷售額中抽成30%,收取99美元的年費,並規定應用定價。蘋果公司公然濫用其市場力量,損害了開發者的利益,迫使他們不得不使用這個唯一的平台來出售iOS應用。”博曼繼續說道。“而如果是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根本就不會發生。”
原告方在這樁訴訟案中的核心論點是,蘋果公司把持著不公平的壟斷權,能夠決定哪些應用可以登陸iOS設備。蘋果公司聲稱,這是出於安全考慮,但原告方認為這是“誇大其詞”,目的是讓開發者繼續支付費用。訴訟稱:“沒有理由相信,倘若蘋果公司向其他供應商開放自己的系統,那麼包括亞馬遜在內的其他知名供應商就無法託管應用商店,並提供一個值得信賴的應用分發系統。”
Hagens Berman還曾參與2018年的一樁訴訟案,蘋果公司在該案中被指故意放慢iPhone的速度。
上述集體訴訟是由兩名原告提起的,旨在代表所有被蘋果公司收費的開發者。其中一名原告是來自加州的唐納德·卡梅隆(Donald R. Cameron),他是一款起名應用的聯合開發者之一。
“在App Store應用商店上架出售期間,卡梅隆將他的應用定價為2.99美元。”訴狀稱。“但卡梅隆原本可將這個應用的定價設定在高於零、但低於0.99美元的水平,而且他很有可能會這麼做,目的是試圖藉此提高銷售量。”
第二名原告則是伊利諾伊州一家名為Pure Sweat Basketball的公司,該公司開發了一款健身運動應用。訴狀稱:“由於Pure Sweat Basketball應用的月度訂閱費為4.99美元,該公司已向蘋果公司支付了每筆銷售額30%的佣金。”
蘋果公司尚未對此本案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