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會禁止觀眾上傳照片、視頻到社交媒體
早前,東京奧組委開放網上預約購買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門票,也同時公佈了觀眾入場守則。在眾多明文規定中,卻有兩項“令人不解”的條文,其中限制入場人士在會場內攝影的照片及視頻,都“禁止上傳到網絡”,而且相關的著作權歸國際奧委會所有。
圖片來源@截自朝日新聞
2019年5月29日上午11點59分,東京奧運會門票預約購票的申請截止,官方抽選結果還沒有公佈,大家的焦點除了落在能不能成功購票外,似乎也不得不關心最近被日本媒體報導的“入場規則”。
東京奧組委定下的“東京奧運會2020門票購買及使用規定”中,有關涉及攝影部分的第33條裡的第3及第4項,如下:
“3、持票的入場人士可以在會場內拍照、錄像、錄音。基於奧委會擁有賽事的相關版權,所有賽事均受版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保障,任何入場人士在會場內所拍攝的內容之相關著作權將無償轉讓給奧組委。 ”
“4、奧委會在以上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允許入場人士在個人、非營利及非宣傳目的的情況下在會場內攝影、錄音,但相關的內容在沒有向奧委會提前申請下,均不得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包括社交媒體、影音直播媒體),或其他電子媒體中發布、轉發(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
總括而言,第3項是“入場人士可以在會場內拍照及錄像,但內容的相關版權屬於奧委會”;第4項是“入場人士可以在會場內拍照及錄像,但不能通過任何媒體上傳或轉發”。也就是說不僅不能通過微博、臉書、推特等社交媒體發布,連通過微信、LINE等個人社交軟件轉發也屬於違反規例。
根據日本媒體朝日新聞的報導,東京奧組委這麼決定是“為了保障支付高額費用才得到轉播權的電視台”。對奧委會來說,購買轉播權的電視台是他們巨額收入的來源。如果互聯網出現入場觀眾自行直播賽事的情況,將會對耗資巨款購買轉播權的電視台造成嚴重的損失。
電視台的確是奧委會“不可得罪的大股東”,像2018年在韓國舉辦的平昌冬奧會,就也正好證明這一點。據當時韓國媒體《中央日報》的報導,平昌奧組委為了“保障”支付高額費用得到轉播權的美國NBC電視台,把平昌冬奧會的開幕式定在較晚的時段開始來保證它們的收視率。
對此,大部分日本網友表示無法理解東京奧組委的做法——
“奧委會的拜金主義”
“是’生意’啊。電視台轉播權、商家的讚助費、招攬、設施建設、出場選手的選拔,沒有一個不是’ 買賣 ‘。”
“現在的奧運會是一部分人賺錢的大型演出吧。為了維護電視台的利益,他們可以不考慮選手,或者隨便重編比賽時間也是真的可以。”
微博上的網友也表示這比視覺中國還“狠”啊——
但也有網友表示能理解東京奧組委的決定,畢竟現在人人一隻手機,網絡的信息流動得太快,日本在版權管理方面也相對比較嚴格——